

醣基生醫(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12/192.公司名稱:醣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美國律師事務所通知新穎性抗流感藥物計劃「具有抗流感活性的zanamivir(扎那米爾)磷酸脂同類物及流感病毒的oseltamivir(奧司他爾)易感性的測定」已獲韓國智慧財產局核准,專利證書號:KR 10-19156476.因應措施: 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項專利係中央研究院專屬授權,專利權屬中央研究院所有,本公司擁有使用本項專利之專屬授權,並有權製造、使用及銷售其產品。(2)新藥開發投入經費高、時程長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投資人應審慎評估風險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7/12/122.公司名稱:醣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美國律師事務所通知醣抗原抗體抗癌新藥CHO-A04「治療及檢測癌症之組合物及方法」(Compositions and methods for treatment and detection of cancers)已獲美國專利商標局專利核准,專利證書號:US 10,150,818 B26.因應措施: 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項專利係中央研究院專屬授權,專利權屬中央研究院所有,本公司擁有使用本項專利之專屬授權,並有權製造、使用及銷售其產品。(2)新藥開發投入經費高、時程長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投資人應審慎評估風險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7/11/272.公司名稱:醣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美國律師事務所通知新穎性抗流感藥物計劃「與抗炎活性偶聯的增強的抗流感劑」已獲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核准,專利證書號:ZL 201380030579.X6.因應措施: 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項專利係中央研究院專屬授權,專利權屬中央研究院所有,本公司擁有使用本項專利之專屬授權,並有權製造、使用及銷售其產品。(2)新藥開發投入經費高、時程長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投資人應審慎評估風險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7/11/212.公司名稱:醣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美國律師事務所通知新穎性抗流感藥物計劃「與抗炎活性偶聯的增強的抗流感劑」(Enhanced anti-influenza agents conjugated with anti-inflammatoryactivity)已獲美國專利商標局專利核准,專利證書號:US 10,130,714 B26.因應措施: 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項專利係中央研究院專屬授權,專利權屬中央研究院所有,本公司擁有使用本項專利之專屬授權,並有權製造、使用及銷售其產品。(2)新藥開發投入經費高、時程長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投資人應審慎評估風險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7/11/072.公司名稱:醣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美國律師事務所通知醣晶片技術平台計劃「活性標示化合物及其用途」(Reactive labelling compounds and uses thereof)已獲美國專利商標局專利核准,專利證書號:US 10,119,972 B26.因應措施: 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項專利係中央研究院專屬授權,專利權屬中央研究院所有,本公司擁有使用本項專利之專屬授權,並有權製造、使用及銷售其產品。(2)新藥開發投入經費高、時程長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投資人應審慎評估風險謹慎投資。
公告本公司研發中新藥CHO-H01醣重組均相化抗癌抗體新藥取得美國專利1.事實發生日:107/11/072.公司名稱:醣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美國律師事務所通知醣重組均相化抗癌抗體新藥CHO-H01「增進抗體功效之通用醣型之組合物及方法」(Compositions and methods relating to universalglycoforms for enhanced antibody efficacy)已獲美國專利商標局專利核准,專利證書號:US 10,118,969 B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項專利係中央研究院專屬授權,專利權屬中央研究院所有,本公司擁有使用本項專利之專屬授權,並有權製造、使用及銷售其產品。(2)新藥開發投入經費高、時程長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投資人應審慎評估風險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7/10/312.公司名稱:醣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美國律師事務所通知創新前瞻計劃「使用修飾醣基之醣脂激活人類恆定自然殺手T細胞」(Human iNKT cell activation using glycolipids withaltered glycosyl groups)已獲美國專利商標局專利核准,專利證書號:US 10,111,951 B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項專利係中央研究院專屬授權,專利權屬中央研究院所有,本公司擁有使用本項專利之專屬授權,並有權製造、使用及銷售其產品。(2)新藥開發投入經費高、時程長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投資人應審慎評估風險謹慎投資。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5版及財訊快報之部分新聞內容2.報導日期:107/10/043.報導內容:摘錄媒體報導(1)摘錄經濟日報A5版:”...醣基說,該技術平台獲專利後,等同攻下醣類抗體藥物的半壁江山,有望囊括逾九成醣類均相化(重組)藥物市場,商機逾千億美元。”(2)摘錄經濟日報A5版:”...醣基首個醣重組均相化抗癌抗體藥物CHO-H01,目前已在人體臨床一/二期試驗,並進行收案。”(3)摘錄財訊快報:”...CHO-H01現正準備於美國進入人體臨床第一期試驗。”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本公司財務和業務資訊,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研發中新藥CHO-H01醣重組均相化抗癌抗體新藥 取得美國專利1.事實發生日:107/10/032.公司名稱:醣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美國律師事務所通知醣重組均相化抗癌抗體新藥CHO-H01「以醣重組方式修飾人類抗體」(Method for modifying human antibodies by glycanengineering)已獲美國專利商標局專利核准,專利證書號:US 10,087,236 B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項專利係中央研究院專屬授權,專利權屬中央研究院所有,本公司擁有使用本項專利之專屬授權,並有權製造、使用及銷售其產品。(2)新藥開發投入經費高、時程長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投資人應審慎評估風險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7/10/032.公司名稱:醣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美國律師事務所通知醣抗原疫苗「RM2抗原以及其用途」(RM2 antigens and use thereof)已獲美國專利商標局專利核准,專利證書號:US 10,086,054 B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項專利係中央研究院專屬授權,專利權屬中央研究院所有,本公司擁有使用本項專利之專屬授權,並有權製造、使用及銷售其產品。(2)新藥開發投入經費高、時程長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投資人應審慎評估風險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7/07/182.公司名稱:醣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依櫃買中心指示辦理,本公司106年度年報第21頁(三)1.:表格下方增加:*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為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提供服務(如擔任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6.因應措施:上傳106年度修訂版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7/05/15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二)承認本公司106年度虧損撥補案。(三)通過本公司發行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四)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7/05/1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智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陳肇隆 董事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京城銀行:獨立董事(2)台北醫學大學:董事(3)輔英科技大學:董事(4)財團法人陳肇隆肝臟移植基金會:董事長(5)財團法人陳肇隆學術基金會: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4/102.公司名稱:醣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03月23日公告內部稽核主管異動之補充說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原內部稽核主管鄭宜寧於107年03月23日轉調本公司董事長特助後,於107年03月26日離職。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7/03/23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宜寧,本公司稽核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何玉珍,本公司稽核主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7/03/23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55-8059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鄭宜寧轉任董事長特助。(2)本公司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將於近期董事會討論。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2/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5/153.股東會召開地點:南港軟體園區一期A棟2樓視訊會議中心(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之 10號A棟2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6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 3、民國106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民國106年度投保董事責任險報告。(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承認本公司106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發行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臨時動議。(五)、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3/1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5/15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7年3月9日起至民國107年3月1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7年3月19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為醣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8樓,連絡電話:02-26558059)。(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07年4月14日至107年5月12日止,電子投票平台為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2/2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2/272.預計發行價格:(1)股票興櫃掛牌日後發行:以發行當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總和為認股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2)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以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既得條件(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基準日)屆滿二年後,下述時程仍在職,並達成本公司要求之績效條件者,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既得股數(累計) IPO後屆滿二年 100萬股 IPO後屆滿三年 200萬股 IPO後屆滿四年 300萬股如未能達到上述要求,本公司將依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2)員工自獲配本公司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發行辦法、信託契約、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等情形時,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有權依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二、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三、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應依本辦法第五條第四項至第六項辦理。5.員工之資格條件:(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當日在職之本公司全職員工為限。(2)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及其得獲配之數量,將參酌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年資、發展潛力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3)本公司給予單一員工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人才,並激勵員工長期服務意願,提高員工對公司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創公司及股東之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每股發行價格以本辦法(五)發行條件之決定方式計算,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臺幣0元。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若依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180,720仟股計算,對107至109年度每股盈餘影響分別均為0元。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1)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設定、轉讓或贈與他人,亦不得作其他方式之處分。(2)不得參與配股、配息。(3)與本公司普通股具相同之股東會表決權及選舉權。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或透過集保公司及股務代理機構等方式辦理。11.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需取得股東會特別決議許可,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正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二、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級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1.發生變動日期:106/12/272.法人名稱:法人董事 智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振文/本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肇隆/高雄長庚紀念醫院 名譽院長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5/11/21 ~ 108/11/207.新任生效日期:106/12/278.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董事長陳振文先生因個人健康因素請辭董事長一職,法人改派現任高雄長庚紀念醫院名譽院長陳肇隆教授為法人代表人。陳肇隆教授是抗排斥藥物專家且以肝臟移植手術聞名於世,是亞洲第一位完成肝臟移植手術成功者。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6/12/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振文本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肇隆/高雄長庚紀念醫院 名譽院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新任生效日期:106/12/277.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董事長陳振文先生因個人健康因素請辭董事長一職,法人改派現任高雄長庚紀念醫院名譽院長陳肇隆教授為法人代表人。陳肇隆教授是抗排斥藥物專家且以肝臟移植手術聞名於世,是亞洲第一位完成肝臟移植手術成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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