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麥寮汽電(未)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分派100年度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本(101)年6月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5元正。二、茲訂定本(101)年6月22日(星期五)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6月18日至101年6月22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1年6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因最後過戶日101年6月16日及6月17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提前至101年6月15日) 親臨本公司股務組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1年6月1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組地址:105-08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01號後棟1樓,服務電話:02-27189898)。三、本公司分派100年度現金股利自101年6月29日起發放。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中華民國101年6月6日(101)總法商字第048號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0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舊任董事:(1)王文淵(2)王瑞華(3)王文潮(4)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志村)(5)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欽仁)(6)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福源)(7)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鴻志)舊任監察人: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何福仁)鄒明平呂勝夫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新任董事:(1)王文淵(2)王瑞華(3)王文潮(4)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志村)(5)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欽仁)(6)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福源)(7)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鴻志)新任監察人: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何福仁)鄒明平呂勝夫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新任董事:(1)王文淵:0股(2)王瑞華:0股(3)王文潮:0股(4)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志村):498,842仟股(5)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欽仁):498,837仟股(6)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福源):498,842仟股(7)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鴻志):498,842仟股新任監察人: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何福仁):498,878仟股鄒明平:0股呂勝夫: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7/06/26~100/06/257.新任生效日期:100/6/9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100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09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11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09公告內容: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訂於100年6月9日下午二時假台塑大樓前棟二樓會議室招開
公告序號:1主旨: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09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11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09公告內容:一、公告序號:1二、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三、主旨: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四、依據:依本公司民國100年3月15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五、公告事項:(一)開會日期:100年6月9日(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0年4月11日至100年6月9日(三)開會時間:14時0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台塑大樓前棟2樓會議室(四)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99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99年度決算報告。2.承認事項:(1)為依法提出本公司99年度決算表冊,請承認案。(2)為依法提出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派之議案,請承認案。●已公告盈虧撥補。○尚未公告盈虧撥補(開會前至少四十日補行公告)﹡預擬現金股利:3.2元/股﹡預擬配股:0股、每股配發0元﹡特別股股利:0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0股﹡另擬現金增資0元0股,認購率0%﹡員工現金紅利:4070000元,員工股票紅利:0元﹡董監事酬勞(元):0﹡其他:無3.討論事項:(1)為擬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請 公決案。(2)為擬修正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請 公決案。(3)為擬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請 公決案。(4)為提前改選本公司董事監察人,請 公決案。4.選舉事項:○無●有 選舉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採用累積投票制選任董監事:●是○否 5.其他議案:●無○有6.臨時動議:六、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0年4月10日17時00分前(24小時制)(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本公司股務組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後棟1樓。電話:02-27189898。(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0年4月8日17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組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0年4月1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組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後棟1樓,電話:02-27189898)。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其他:無。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0年4月6日起至民國100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0年4月15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105-08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後棟1樓,本公司股務組。八、其他應公告事項:(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名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組洽詢(電話:02-27189898)。(二)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後棟1樓本公司股務組,電話:02-27189898,並副知證基會。(三)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再行訂定配發基準日辦理發放。九、特此公告。
主旨: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分派98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98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部分,業經本(99)年6月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3.9元正。二、茲訂定本(99)年6月22日(星期二)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並自6月30日起發放。三、茲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本(99)年6月18日(星期五)起至6月22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6月 17日(星期四)下午5時以前(用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準),至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後棟1樓本公司股務組【服務電話:02-27189898】辦理過戶手續。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中華民國99年6月10日(99)總法商字第073號
主旨: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99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0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0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04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定於本(99)年6月4日(星期五)下午2時假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台塑大樓前棟2樓會議室召開99年度股東常會:1.報告98年度營業狀況。 2.請求承認98年度決算表冊及盈餘分派案。3.商討其他重要事項。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4月6日至6月4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4月2日 (星期五)下午5時以前 (用郵寄過戶者以4月5日郵戳為憑),至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後棟1樓本公司股務組辦理過戶手續。三、本公司98年度盈餘之分派,經董事會擬定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3.9元正。四、前項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再行訂定配發基準日辦理發放。五、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自99年3月29日起至4月9日止受理股東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股東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連絡方式,以便董事會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之地點: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後棟1樓本公司股務組,電話:02-27189898。六、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開會30天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書名股東戶號、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組查詢(電話:02-27189898)。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後棟1樓本公司股務組,電話:02-27189898。中華民國99年3月10日(99)總法商字第019號
1.事實發生日:98/11/232.契約相對人:荷蘭商美光公司、美國美光科技公司及美商美光亞太科技公司。3.與公司關係:荷蘭商美光公司及美商美光亞太科技公司均為美國美光科技公司持有股權100%之子公司,美國美光科技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公司南亞科技公司之技術合作夥伴,同時共同投資華亞科技公司。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8/11/25~99/11/24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1)貸款合約:與荷蘭商美光公司簽訂貸款合約,提供美金2億美元貸予荷蘭商美光公司,並由美國美光科技公司擔任保證人。(2)質押合約:與荷蘭商美光公司及美商美光亞太科技公司簽訂質押合約。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借款人應依照合約規定執行。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重大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公司間資金融通。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貸款有助於進一步加強轉投資公司南亞科技公司與美光公司之合作關係,加速未來製程技術發展,使其在DRAM產業中更具競爭能力。
主旨: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分派97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97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部分,業經本(98)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8元正。二、茲訂定本(98)年6月22日(星期一)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並自6月30日起發放。三、茲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本(98)年6月18日(星期四)起至6月22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6月17日(星期三)下午5時以前(用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準),至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後棟1樓本公司股務組【服務電話:02-27189898】辦理過戶手續。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中華民國98年6月11日(98)總法商字第072號
民國 98 年 05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3,007,775 3,032,679 去年同期 1,383,298 1,870,186 增減金額 1,624,477 1,162,493 增減百分比 117.44 62.16 本年累計 13,944,895 14,010,794 去年累計 8,492,509 7,326,753 增減金額 5,452,386 6,684,041 增減百分比 64.20 91.23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7/08/19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鄭戊水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麗凰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吳漢期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李淑靜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原委任安永會計師事務所鄭戊水會計師及林麗凰會計師各項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事項,自民國97年第三季(含)起改委任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吳漢期會計師及李淑靜會計師辦理。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7/08/19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5/08/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金樹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永在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永慶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志村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福源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瑞華4.異動原因:法人股東改派代表人擔任董事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志村):498,842,000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福源):498,842,000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瑞華):498,848,000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4/06/26~95/08/287.新任生效日期:95/08/2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5/04/112.發生緣由:董事會擬定九十四年度盈餘分配案3.因應措施:(1)本公司九十四年度盈餘之分派,經董事會擬訂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一.○元正,並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後再行訂定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辦理發放。(2)A.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0元,董監事酬勞及員工紅利502,762元。B.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股數0股,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0。C.原稅後每股盈餘為1.1365元,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及員工紅利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1.1363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息部份,業經本(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息新台幣一.○元正。二.茲訂定本(九十三)年七月五日(星期一)為分派現金股息基準日,自本(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七日起發放。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本(九十三)年七月一日(星期四)起至七月五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六月三十日(星期三)下午五時以前(用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至台北市敦化北路二○一號台塑大樓後棟一樓本公司股務組(電話:○二︱二七一八九八九八)辦理過戶手續。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麥寮汽電北總字第○○○○一號 相關報表: 8338_2004062101RPT
93年度股東會預定於93年6月18日下午2時於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台塑大樓二樓會議室舉行
1.事實發生日:93/04/132.發生緣由:董事會擬定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3.因應措施:(1)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之分派,經董事會擬訂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一.○元正,並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後再行訂定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辦理發放。(2)A.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0元,董監事酬勞及員工紅利12,735,989元。B.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股數0股,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0。C.原稅後每股盈餘為1.754元,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及員工紅利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1.747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月2日 01/02 20:16 台化(1326)公告資金貸與麥寮汽電1.事實發生日:91/12/312.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有表決權股份24.94%之長期股權投資被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額度(仟元):2500000(4)原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185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6)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配合關係企業公司統一資金調度3.資金貸與企業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資金貸與企業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0000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3211665.計息方式:每月計付利息6.還款之:(1)條件:依財務狀況協調還款(2)日期:依財務狀況協調還款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資金貸與企業最近一年度業務交易總額之比率(%):1099.009.子公司所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本公司對前項子公司:(1)資金貸與餘額(仟元):0(2)背書保證餘額(仟元):0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7月05日 07/05 12:28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公告90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息部份,業經2002年0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息新台幣 1.0元整。 1.除息基準日:2002.07.17。 2.股利發放日:2002.07.30。 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2002.07.13∼2002.07.17。 4.股務:本公司股務組(02-2718-9898)。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4月12日 04/12 16:18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91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如下: 1.召開日期:2002.06.26(星期三)10:00 2.地點:台塑大樓二樓會議室 (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 3.會議內容: (1)報告90年度營業狀況 (2)請求承認90年度決算表冊及盈餘分配案 (3)改選董事、監察人 (4)商討修改章程及其他重要事項 4.股務:本公司股務代理部(02-27189898)。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 1月 8日 01/08 10:21 主旨:公告台化(1433)資金貸與他人金額達新台幣 1億元之相關資訊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23 款事實發生日 91/01/07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 91/01/07 2.迄事實發生日為止,公司資金貸放總金額: 1億4510萬元。 3.資金貸放之公司名稱、與公司之關係、本次資金貸 放之金額、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放之金額及額 度: 貸放公司名稱: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 轉投資公司 持股24.94%; 本次資金貸放金額: 1億4510萬元,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放之金額: 1億4510萬元 ,額度: 25億元。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公司資金貸放總金額占最近期 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16%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公司長期投資金額、背書保證 金額及資金貸放金額合計數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70.99% 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資金貸與係依據本公司「資 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規定及90年 3月15日董事會 決議辦理。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 9月25日 09/25 15:53 主旨:台化 (1433)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之相關資訊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90/09/25說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90/09/252.迄事實發生日為止,公司資金貸放總金額:1,027,000 仟元。3.資金貸放之公司名稱、與公司之關係、本次資金貸放 之金額、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放之金額及額度: 貸放公司名稱: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 係: 轉投資公司持股24.94%;本次資金貸放金額 :188,800 仟元,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放之金額: 1,027,000仟元,額度:2,500,000 仟元。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公司資金貸放總金額占最近期財 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7%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公司長期投資金額、背書保證金 額及資金貸放金額合計數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76.44%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資金貸與係依據本公司「資金 貸與他人作業辦法」規定及90年3月15日董事會決議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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