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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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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1.事實發生日:114/05/12

2.公司名稱:采威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擬將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額之

資本公積新台幣6,260,837元配發予股東,

按配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25元。

現金股利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配發不足1元之

畸零款合計數,帳列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二)股東現金股利擬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辦理其他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前述配息基準日等事宜將於董事長訂定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耀庭/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采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5/12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為提升本公司在全球市場營運彈性,並兼具完備台寶生醫集團的組織架構,

於美國新設立持股100%之子公司Taiwan Bio Holding LLC (暫定名稱,

下稱TWB Holding)及孫公司PhiPlus Cell, Inc. (暫定名稱,下稱PhiPlus)。

TWB Holding將作為美洲市場之戰略樞紐,統籌研發控管、技術商業化、授權

合作及海外業務拓展等任務,孫公司PhiPlus負責管控TRACT營運作業。

(2)TWB Holding及PhiPlus設立後,本公司將以自有資金增資TWB Holding總金額

計420萬美元,主要係增資PhiPlus 400萬美元(取得TRACT股款350萬美元、

營運週轉金50萬美元)。

6.因應措施:本投資案資金撥付等相關細節授權執行長全權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取得TractTherapeutics,Inc.100%股權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收購

2.事實發生日:114/5/12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美國Tract Therapeutics, Inc.(下稱TRACT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TRACT公司的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不適用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1.收購理由:本公司為成為自體免疫疾病和免疫調節疾病細胞醫療新藥開發公司,

決定在與TRACT合作一年多後收購TRACT 100%股權,取得調節型T細胞產品TregCel

完整的技術專利權利,加速本公司美國市場佈局。

2.收購條件:依合約約定,以現金350萬美元取得TRACT公司100%股權。

3.支付時點:未來依正式合約約定付款。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1.取得調節型T細胞產品TregCel完整的技術專利權利,強化細胞治療領域之技術

領導地位。

2.成為市場領先的調節型T細胞公司,完善美國市場佈局,提升國際競爭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提升整體經營績效及強化市場競爭力,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助益。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支應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勤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鍾志杰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7320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本會計師經複核客觀國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

「投資標的具控制權但不具公開市場可銷售之100%股權

公允價值評價報告」就取得價格合理性提出複核意見,

其所採用之評價方法、重要假設、參數、各項調整、推論

過程及意見結論,業已執行必要之複核與分析程序,並無

發現有重大異常情形。

分析及計算Tract Therapeutics, Inc.具控制權但不具

公開市場可銷售之100%股權公允價值區間為美金10,243仟

元至美金11,523仟元。今台寶公司為強化其業務發展及營

運策略佈局,擬以美金3,500仟元取得Tract公司100%股權

,其取得價格低於上述市場價值合理價值區間內,係因台寶

公司於先前已向Tract公司支付專利授權金及依據雙方簽訂

之合約,Tract公司原團隊將於未來產品上市後享有部分利

潤分配等因素,綜上考量,本次股權取得之價格尚屬合理。

17.預定完成日程:

依合約約定完成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不適用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不適用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依合約約定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收購TRACT公司後,本公司將做適當安排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合約約定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收購TRACT公司後,本公司將做適當安排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不適用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經投資評估後將透過新設美國孫公司以現金350萬美元取得TRACT公司100%股權。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5/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44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8,51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77,01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76,05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6,05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76,05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9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414,30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93,69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020,60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5/1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俞振芬/本公司稽核經理/屈臣氏稽核副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陸明山/本公司稽核協理/藥華藥稽核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05/12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稽核主管任命案經114/5/12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5/12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3/06/25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113年06月2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不超過10,000,000股

額度內之私募普通股案。

(2)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有價證券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屆滿前

辦理,因即將屆期,尚無選定符合資格之應募人,故於剩餘期限內將不繼續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增資基準日(修訂日期)

1.事實發生日:114/05/12

2.公司名稱:竟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4年03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案,因主管機關

要求修訂發行辦法部分條文,修訂後之辦法業經114年4月1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券期貨局申報生效。

(2)增資基準日擬修訂為114年05月19日,有關增資認股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依辦法全權

處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部分條文

1.事實發生日:114/05/12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05/10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113年05月10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公告發行辦法主要內容,請參閱113年05月10日重大訊息公告。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應主管機關要求,修訂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三條第一項及第三條第

二項。

(2)修訂前條文:

第三條 員工之獲配資格條件及得獲配股數

一、為保障股東權益,本公司將謹慎管理本獎勵計畫。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給與日當日在職且達到一定績效表現之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或對本公

司有相當貢獻經提報董事長同意之兼職員工及顧問為限,且將限為以下各類

員工:

1.與公司未來策略連結及發展具高度相關性。

2.對公司營運具重大影響性。

3.關鍵核心技術人才。

4.核心新進員工等。

二、實際被授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職務年資、職級

、工作績效考核、整體貢獻、未來發展貢獻潛力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司

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擬定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

意,惟獲配員工為經理人時,應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3)修訂後條文:

第三條 員工之獲配資格條件及得獲配股數

一、為保障股東權益,本公司將謹慎管理本獎勵計畫。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給與日當日在職且達到一定績效表現之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且

將限為以下各類員工:

1.與公司未來策略連結及發展具高度相關性。

2.對公司營運具重大影響性。

3.關鍵核心技術人才。

4.核心新進員工等。

二、實際被授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職務年資、職級

、工作績效考核、整體貢獻、未來發展貢獻潛力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司

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擬定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

意,惟獲配員工為經理人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時,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

意,獲配員工為非經理人時,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及策略性投資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壹仟萬股為限,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預計分一次或二次募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一)本公司為興櫃股票公司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1.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

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二)本公司為上市櫃公司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三)私募價格若低於股票面額之原因及合理性:

依現行法令及前述定價方式,本次私募價格或有可能低於面額,惟私募發行之股

份除得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轉讓外,其前述定價因已依據法令規範辦理

且已反映市場價格狀況,應屬合理。若有該等情事發生時,則對於股東權益影響

為實際私募價格與面額之差額產生之累積虧損,將視公司未來營運狀況消除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各次用途均全數用於為充實營運資金、健全財務結構或其他因應

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目前尚須挹注營運資金,惟透過公開募集方式籌資,

恐不易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考量透過私募方式,相對具時效性與便利性等因素,

及為因應公司發展引進投資人等規劃,故以私募方式辦理具有必要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並視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

訂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惟本次私募新股轉讓之限制,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及主管機關相關法令函示辦理

。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屆滿三年後,本公司始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

報補辦公開發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因相關法令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須有所修正時

,擬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同時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

相關事宜並簽署相關契約及文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18號1樓(生技大樓 112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3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5:不繼續辦理113年通過辦理發行私募普通股案。(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新增)

1: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7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5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14年5月24日至114年6月22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5/12

2.法人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賴明添/曾惠瑾

4.舊任者簡歷:

賴明添: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發長

曾惠瑾: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榮譽副所長

5.新任者姓名:陳雅琪/丁琬芳

6.新任者簡歷:

陳雅琪: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發長

丁琬芳: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異動原因: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指派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5/23-115/05/22

9.新任生效日期:114/5/12-115/05/2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4/5/12接獲賴明添法人董事辭任書及台灣浩鼎

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指派書,生效日為114/5/12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99,290,000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3/10~114/05/12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股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49.91-99.29元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14/03/10~114/05/12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1,000,000股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66,995,043元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67元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000,000股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33%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5/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1,80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2,04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0,42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5,49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55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55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4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91,73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71,92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19,81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5/12

2.法人名稱:Stolthaven Terminals B.V.

3.舊任者姓名:FOO CHEK CHAI

4.舊任者簡歷:利百特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營運長

5.新任者姓名:ANDREW JOHN

6.新任者簡歷:Stolthaven Terminals B.V.亞太區營運長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3/08/23至116/08/22

9.新任生效日期:114/05/1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5/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46,98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56,01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09,62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7,58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4,68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7,86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3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450,94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692,28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58,24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5/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57,11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08,54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18,74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23,92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98,30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97,97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4.0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383,52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26,02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054,47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5/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912,64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493,77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133,38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235,08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567,90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567,90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5.8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8,628,430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2,294,59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6,333,834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4/05/12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3/01/01-113/12/31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

為登錄興櫃且併送申報辦理公開發行後之需求。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4/05/12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5/1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素君 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5/12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