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4年4月16-30日將到期之票據金額、預計支付之帳款金額、應償還借款金額暨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1.事實發生日:114/04/15
2.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於110年9月22日證櫃審字第11000648471號函辦理。
3.財務業務資訊:
項目 114年4月16-30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9,030
應收帳款及票據收現: 21,213
借款金額: 0
股東往來: 15,000
到期之應付票據金額: (16,374)
預計支付之帳款金額: (15,281)
應償還借款金額: (2,411)
期末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11,177
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無
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4/15
2.法人名稱:鑽石生技投資(股)公司
3.舊任者姓名:吳友梅
4.舊任者簡歷:鑽石生技投資(股)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高煜
6.新任者簡歷:曾任摩根士丹利亞洲有限公司直接投資及私募股權部董事總經理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3/06/28至116/06/27
9.新任生效日期:114/04/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3/28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於114年3月28日接獲新竹市政府裁罰書,
因有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依據同法第38條之1第一項及第6項規定,裁罰新台幣30萬元整。
4.處理過程:依規定繳納罰款並提請訴願。
5.處分情形:新台幣300,000元罰款。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30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300,000元罰款。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規定繳納罰款並提請訴願。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日期相關事宜(討論事項修正及增列)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237-6號(寬和宴展館/茉莉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3)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決算表冊審查報告。
(4)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113年度董事個人酬金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市案。(新增)
(4)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作為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並由原股東放
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5)本公司之子公司「東莞驊國電子有限公司」擬向關係人「東莞莞台水鄉壹號園區投
資發展有限公司」取得不動產案。(修正)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2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2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東莞驊國電子有限公司公告修正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案(修正113年6月27日及114年3月11日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東莞市洪梅鎮河西工業區(莞台高新產業園區(GTIP)A8)
2.事實發生日:114/4/15~114/4/1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土地:依持分/房屋18,628.07平方米
每單位價格:RMB3,500元/平方米(土地+房屋)
交易總金額:RMB65,198,245元=TWD289,545,40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東莞莞台水鄉壹號園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關係人)
(原名:東莞莞台水鄉壹號園區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于本公司廠辦搬遷需求之整體規劃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
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及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A、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之6個月內投產,投
產後12月內達產,且須達成財政考核目標。B、入園企業需將工商及稅務註冊地遷移
至洪梅鎮。C、入園企業實控人須為臺灣籍人士。D、入園企業所屬物業五年不得移轉
,五年後如需移轉,企業須為實控人是臺灣籍人士的企業。E、水鄉及洪梅政府支援
入園企業申請國家、省、市、鎮街相關扶持政策優先核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雙方議價決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報告。
(3)決策單位:114年4月15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提114年5月26日
股東常會討論。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估價金額:人民幣84,326,255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青塘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8)北市估字第000278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景諒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林景諒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北市會證字第3765 號
(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本公司廠辦搬遷需求之整體規畫需要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04月15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04月15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273,405,318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322,618,110元
29.其他敘明事項:
1.原於113年6月27日及114年3月11日公告「東莞驊國」以合建方式向關係人「壹號
園區公司」取得及增建之不動產議案,因合建契約法令上並無明文規定其定義,迄今
交易對方已取得土地承租權且興建工程已完成大半,因此「東莞驊國」擬循一般非屬
合建之不動產交易評估程序,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第一項至第三
項及第十七條規定辦理,並洽請會計師複核及表示具體意見,故修正相關重訊及公告。
2.本案交易金額已逾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之總資產10%,依法令
規定,本案應提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方得辦理不動產合約簽訂及後續款項支付
事宜。
3.上述匯率換算係依2025/04/15台灣銀行收盤匯率RMB:TWD=4.441元計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5
2.減資緣由:本公司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帳載累計虧損為新台幣213,039,813元,
為改善資本結構,擬依據公司法第168條規定,辦理減少資本額以消除累積虧損。
3.減資金額:新台幣213,039,810元
4.消除股份:21,303,981股(含私募普通股8,827,343股)
5.減資比率:58.15113932%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53,315,54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4/06/03
8.減資基準日:NA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減資後如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發基準日起五日內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
者,按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2.本次減資換發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3.本次減資案相關事宜,嗣後如因主管機關要求、法令變更或其他因素,影
響流通在外股數,減資比率因而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
長全權處理。
4.本案業經董事會通過,將依法提請股東會討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4/15
2.公司名稱: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4年04月15日董事會決議辦理減少資本以彌補累積虧損,以改善資本
結構,並於114年04月15日16時00分於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記者會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帳載累計虧損為新台幣213,039,813元,為
改善資本結構,擬依據公司法第168條規定,辦理減少資本額以消除累積
虧損。
二、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36,635,535股(含私募普通股15,18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366,355,350元。消除已發行股份21,303,981股
(含私募普通股8,827,343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213,039,810元。
三、減資比例為58.15113932%,以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
股份按比例消除股份,每仟股減少約581.5113932股(即每仟股換發
418.4886068股)。
四、減資後股份總額為15,331,554股(含私募普通股6,352,657股),每股面額
10元,計新台幣153,315,540元。
五、本次減資後如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發基準日起五日內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
者,按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六、本次減資換發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七、本次減資案相關事宜,嗣後如因主管機關要求、法令變更或其他因素,影
響流通在外股數,減資比率因而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
長全權處理。
八、本案業經董事會通過,將依法提請股東會討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0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42號(天賜良緣大飯店-茉莉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本公司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一席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0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0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規定,自114年4月5日至6月3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惟因114年
4月3日及4月4日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
民國114年4月2日(星期三)下午16時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
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5樓)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4月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2.股東常會受理股東之提案相關事宜如下: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二)提案受理期間︰114年3月28日起至114年4月7日。
(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三)受理提案處所: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2號9樓)電話:(02)8685-9877。
(四)提案之審理標準及作業流程:
一、提案資料審查標準:
1.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
均不列入議案。
2.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3.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
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二、提案資料審查作業流程:
1.股東於提案權受理期間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財會處提出。
2.於受理期間截止日後二日內公告提案內容。
3.董事會依上述審查標準審查股東提案。
4.公司於董事會決議後二日內或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以上開日期孰
前者為準),公告董事會審查提案之處理結果及未列入議案之理由。
5.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6.於股東常會後二日內公告決議情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4/25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4/2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3樓凱悅廳II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將由本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會暨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ptic.com.tw/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獲得台電公司「高壓智慧型電表一批」標案業務,金額約新台幣7542萬元(含稅)
1.事實發生日:114/04/1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4/15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參與台電公司「高壓智慧型電表一批」
採購案,取得B組訂單金額合計約新台幣7,542萬元(含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持續提升高壓智慧型電表產品線之銷售。
10.具體目的:拓展本公司業務,增加營收及獲利。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實際營收
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揭露資訊與會計師查核財報數為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99號15樓(牛牛牛)亞會議中心EE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二)、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113年度董事領取之酬金報告。
(四)、本公司「110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修正
報告。(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案。
(二)、本公司民國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二)、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新增)
(三)、修正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3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2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法務暨智財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4/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研發主管:簡啟恒/瑩碩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研發中心 協理
(2)法務暨智財主管: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研發主管:簡啟恒/瑩碩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研發中心 副總經理
(2)法務暨智財主管:陳淑君/瑩碩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法務智財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晉升
7.生效日期:114/04/15
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4/04/15董事會審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李文龍/財務會計處處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普瑞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瑩碩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4/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子泓/協理/研發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請辭
7.生效日期:114/04/15
8.其他應敘明事項:研發主管由總經理范正達先生暫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4/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雅淳/惠民實業(股)公司會計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4/15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整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
1.事實發生日:114/04/15
2.公司名稱:碳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4年1月13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股,
每股發行價格暫定新台幣25元,預計募集資金新台幣75,000,000元,
惟實際發行價格,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及相關法令訂定之,
以上業已發布重大訊息公告在案。
(2)本公司已於114年3月25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000,000股,發行價格每股暫定為新台幣19.35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4年4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8071號函核准在案。
(3)本公司參酌當前市場狀況,並綜合考量軍工產業之發展及公司整體利益等因素,
呈請董事長於114年4月15日核准調整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每股
新台幣19.35元調整為每股新台幣18元,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
58,05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調整後之募集總額為新台幣54,000,000元,
其餘發行計畫皆無異動。
6.因應措施: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申報調整每股發行價格,將檢送相關資料報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俟取得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5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4/1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72,97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7,02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82,00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7,72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96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96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389,58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76,13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313,45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5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382,49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4/04/15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黃健豪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彭綉娟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不適用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不適用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公司營運需要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公司主動終止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4/04/15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4/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異動案。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
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4/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潘志青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佑鈞
勝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04)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發言人
宏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4304)協理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領組
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 公司治理主管
(5)異動原因:新任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