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3/17
2.公司名稱:恆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為4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6元整,
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64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4年03月17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3/17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性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 ---------------------- ------------ ------------------
董事長 陳彥甫 250,071 100%
董事 李常裕 53,910 100%
董事 華研國際音樂(股)公司 125,316 100%
董事 萬昌創業投資(股)公司 174,310 100%
董事 愛弟瑞奇國際(股)公司 75,420 100%
------- ---------------------- ------------ ------------------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0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490號7樓 (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13年度營業報告書。
(2) 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 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 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報告。
(5) 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報告。
(6) 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報告。
(7) 訂定本公司「員工道德行為準則」案報告。
(8)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 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 辦理初次上市(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0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0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本公司於民國114年3月18日至114年3月28日止受
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達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
常會議案。受理處所:和迅生命科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處(桃園市桃園區春日
路1490號6樓)。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4年3月28日17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
方式(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
以掛號函件寄送)。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4年5月4日至114年
5月31日止,電子投票平台為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stockservices.tdcc.com.tw。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契約種類:
期貨契約
2.事實發生日:114/3/17
3.契約金額:
美金120,151.79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美金13,486元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1.全部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
2.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避險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金屬原料避險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美金120,151.79元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未實現損失美金40,565.01元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未實現損失金額:美金40,565.01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1.因鈷金屬價格波動大所致。
2.對本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訂約日:113/11/13
交割日:114/03/31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接獲國際商會國際仲裁法院就Avenue聲請緊急禁制令之裁定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Avenue Therapeutics, Inc.(下稱「Avenue」)
相對人:安基生技新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法院(新加坡)
(下稱「國際仲裁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9323/YMK (EA)
4.事實發生日:114/03/1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與Avenue於民國112年02月28日簽署AJ201專案之授權契約(下稱「本授權契約」
),AJ201之主成分為JM17,是用於治療罕見疾病脊髓和延髓肌肉萎縮症(SBMA,又稱
「甘迺迪氏症」)之新藥,依據本授權契約,本公司於完成AJ201之臨床1b/2a期試驗
及解盲後,原應交由Avenue執行臨床2b/3期試驗及後續事宜;惟本公司在完成臨床
1b/2a期試驗後,Avenue要求本公司不能針對AJ201臨床1b/2a試驗的肌肉檢體進行突變
雄性素受體(Mutant Androgen Receptor; mAR)分析;相對地,本公司認為Avenue未依約
盡商業上合理努力開發專案。基於此,本公司於114年03月03日主張Avenue重大違反本
授權契約,並發出終止本授權契約之意向通知。
於此同時,國際仲裁法院於114年03月02日通知本公司,Avenue已聲請緊急禁制令,
請求禁止本公司針對AJ201臨床1b/2a試驗的肌肉檢體進行mAR之進一步分析。該案於
03月04日由本公司委任律師通知本公司,國際仲裁法院指定之緊急仲裁人已正式受理
該緊急禁制令之聲請案。
6.處理過程:基於維護本公司股東之權益,本公司已積極向國際仲裁法院指定之緊急仲
裁人提出答辯。本公司於03月17日下午09時30分經委任律師通知,接獲緊急仲裁人作
成之裁定結果如下:
1.Avenue聲請之緊急禁制令無理由,裁定駁回,安基勝訴。故本公司於收受該裁定後,
將逕行對AJ201臨床1b/2a試驗的肌肉檢體進行mAR之分析。
2.本次仲裁費用將由Avenue負擔。
對於本公司終止本授權契約之意向通知,Avenue請求與本公司高層進入高層協商與調
解程序,本公司將於適當時間與Avenue進行相關協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因Avenue聲請之緊急禁制令已遭裁定駁回,本公司目前就AJ201臨床1b/2a試驗的肌肉
檢體進行mAR分析,不受該禁制令之限制。另外,本公司將就本授權契約之爭端與
Avenue進行高層協商與調解程序,故目前本事件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已同意與Avenue就本授權契約之爭端進行高層協商與調解程序。未來本案進度
如有重大變化,本公司將依規定即時更新或補充說明相關內容。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1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3,992,34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699,65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284,60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682,85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285,92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285,92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2.9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1,865,85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8,134,04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3,731,81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77號(台中日月千禧酒店B2宴會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2)民國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民國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4)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7
2.公司名稱:鴻勁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350,000,000元。
(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11,300,000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4)上述決議金額與113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1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2.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636,00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1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0,50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3,51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4,37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55,90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5,90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5,906)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4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10,90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6,19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84,714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5段609巷10號2樓之2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健全營運計畫書」執行情形報告。
(2)113年度營業報告。
(3)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4)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
(5)訂定「誠信經營守則」案。
(6)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7)訂定「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3)配合初次上市(櫃)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提請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增選本公司董事二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書面提名
董事候選人之期間自114年3月31日起至114年4月10日止,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
於114年4月10日17時前送達,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
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為富禾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三重
區重新路5段609巷10號10樓)。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書面提案
之期間自114年3月31日起至114年4月10日止,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114年4月
10日17時前送達,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
寄送;受理處所為富禾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5段609
巷10號10樓)。
(3)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4年5月13日至
114年6月9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1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3/1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湘茹/財會部財會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3/17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公司治理主管,經本公司
114年3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訂定私募普通股之私募價格、股數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六條規定辦理
一、私募金額:
(1)本次私募股數:2,500,000股。
(2)本次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50元。
(3)本次私募金額:新台幣125,000,000元。
二、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三、運用進度與預計達成效益:本次所募集之資金皆用於充實營運資金,預計將
可改善公司財務結構、降低公司經營風險、強化公司競爭力及提升營運效能,對
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四、當次私募數額達實收資本額比例:13.44%。
五、預計累計私募數額達實收資本額比例:18.48%。
六、應募人選擇方式: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
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特定人
為限,擬包括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
七、股東會決議私募價格訂定依據: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
八成為依據,參考價格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定
義,未上市(櫃)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
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參考價格。
八、私募之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2.79元。
九、私募之實際價格:每股新台幣50元。
十、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詳盡資料,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
(mops.twse.com.tw)/投資專區/私募專區/私募資料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7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4/03/17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4/03/25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3年度財務報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7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4/03/18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市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12月5日
臺證上一字第1131805482號函核准上市。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72,500,000元,發行
普通股7,2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1月8日臺證上一字第113002528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上市買賣開始日為114年03月18日,
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4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2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0,052,02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4
2.公司名稱:采威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14/03/14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114年03月14日決議通過分派
113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589,907元,以現金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13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4
2.公司名稱:采威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03月14日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事項
(一)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擬通過本公司基層員工之定義案
(三)擬通過初次申請上櫃,與主辦承銷商簽訂
「過額配售協議書」並協調特定股東自願集保案
(四)擬承認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五)擬通過民國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提列案
(六)擬通過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七)擬出具民國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八)擬通過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之民國114年度
第一季及第二季財務預測案
(九)擬修訂內部控制制度案
(十)擬修訂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案
(十一)擬修訂內部重大資訊管理辦法案
(十二)擬訂定本公司民國114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案
(十三)擬通過委任公司治理主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案
1.事實發生日:114/03/14
2.公司名稱:采威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發放現金股利30,052,02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2元,
現金股利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配發不足1元之
畸零款合計數,帳列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二)股東現金股利擬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辦理其他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前述配息基準日等事宜將於董事長訂定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