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銀人壽保險(公)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代行股東會職權)私募發行普通股辦 理現金增資1.事實發生日:104/07/292.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7月29日第3屆第19次董事會決議(代行股東會職權)。3.因應措施:本公司私募發行普通股事項如下(1)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為持有本公司100%股權之母公司。(2)私募股數或張數:暫定5億5仟萬股。(3)得私募額度:新臺幣55億元。(4)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7.57元為參考價格,每股價格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十成,且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係成本列帳及經評價後之公允價值差額27.3億元,併參酌本公司唯一國營品牌價值、營運轉型、獲發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申設許可等營業利基,以每股10元為暫定發行價格,應屬合理。(5)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增加自有資金,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及提升資本適足率。(6)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維持股東結構之單一化,暨考量募集資金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節省等因素,擬以私募方式辦理。(7)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8)實際定價日: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另召開董事會訂定之。(9)參考價格: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7.57元為參考價格。(10)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待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召開董事會訂定之。(11)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股票之轉讓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限制外,其餘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為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待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執行。
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申請設立許可1.事實發生日:104/07/092.發生緣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4年7月9日核准本公司申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設立許可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監察院糾正財政部及臺灣金控,盼加速改善臺銀人壽經營體質與績效」案。1.事實發生日:104/06/052.發生緣由:監察院糾正財政部及臺灣金控遲未能督促臺銀人壽徹底有效改善其業務及財務狀況。3.因應措施:本公司主管機關財政部及母公司臺灣金控受監察院糾正有關本公司經營績效欠佳乙案,本公司已自102年度起調整經營策略,研析並執行多項業務、財務及組織變革等改善措施。雖早期銷售高預定利率保單所造成沉重的利差損壓力仍未消弭,惟經過102年及103年經營策略調整之執行成果,各項經營指標均已呈現大幅改善趨勢。展望未來,本公司更將持續配合集團經營策略及整合集團資源,加速改善公司經營體質與績效。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5/262.發生緣由:為拓展國際保險業務,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主管機關核准後設立。
1.事實發生日:104/03/03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4年3月2日壽險管字第1041140486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2/252.發生緣由:依臺灣金融控股(股)公司104.2.25董事會決議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自104年3月2日至106年1月1日止
1.事實發生日:103/11/042.契約相對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即駿馬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受託機構)3.與公司關係:非公司之利害關係人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3/11/04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取得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168號、168-1號、168-2號等部分樓層土地座落:新北市中和區安邦段164地號部分土地;面積:2,502.42平方公尺,折合約756.98坪建物座落: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168號地下1樓、1樓、2樓、3樓、4樓、4樓之1、4樓之2、6樓、6樓之1,及168之1號1樓、2樓、3樓、4樓、5樓、5樓之1、6樓、9樓,以及168之2號1樓、2樓、3樓、4樓、4樓之1、5樓、9樓等,以及地下1樓平面停車位19個、地下2樓平面停車位7個、機械停車位60個;面積:20,686.51平方公尺,折合約6,257.67坪交易總金額:1,538,800,000元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投資9.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金額未含建物加值型營業稅
1.事實發生日:103/10/30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0/162.發生緣由:依財政部103.10.16台財人字第10300680350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9/242.發生緣由:依臺灣金融控股(股)公司103.9.24董事會決議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自103年9月24日至106年1月1日止
公告本公司提報董事會有關母公司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擬於104年度預算編列現金增資本公司新臺幣55億元1.事實發生日:103/07/222.發生緣由:本公司母公司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3年6月26日第3屆第11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擬於104年度預算編列現金增資本公司新臺幣55億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行依財會公報第34號規定評估,認列玉山銀行債券債權證券化2007-1受益證券資產減損損失金額新台幣291百萬元。 1.事實發生日: 97/11/072.發生緣由: 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行依財會公報第34號規定評估,認列冰島之Kaupthing Bank銀行債券資產減損損失約為新台幣507百萬元(原幣:美金15 百萬元,以10月28日匯率美元33.6估算)。 1.事實發生日: 97/10/312.發生緣由: 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行依財會公報第34號規定評估,認列雷曼兄弟公司債券資產減損損失金額約為新台幣116百萬元(含美金2百萬元及歐元 1百萬元,並以10月28日美元匯率33.6及歐元41.68估算)。 1.事實發生日: 97/10/312.發生緣由: 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行依財會公報第34號規定評估,認列冰島之Glitnir Banki銀行債券資產減損損失約為新台幣161百萬元(原幣:美金 5百萬元,以10月28日匯率美元33.6估算)。 1.事實發生日: 97/10/312.發生緣由: 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行(臺銀)公股代表常駐監察人施炳煌先生因職務異動於 97年10月23日解任,改由楊明祥先生擔任本行常駐監察人。1.事實發生日:97/10/232.發生緣由:依財政部97.10.16台財庫字第09700475960號函及臺灣金控97.10.23第1屆第14次董事會金控董決字第09710230114戊2號決議案通知單辦理。3.因應措施:本行(臺銀)已於97.10.23召開臨時監察人會議推選常駐監察人,並將提常董會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本公司章程規定「監察人互選一人為常駐監察人」。
1.事實發生日:97/09/262.發生緣由: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委託經營及管理慶豐商業銀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