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力美科技(未)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總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96號8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99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等之審查報告(3)大陸投資情形(4)背書保證事項(5)上市櫃進度報告案(6)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二、承認事項:(1)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99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1)修改公司章程案(2)修正「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3)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4)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5)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四、選舉事項:補選缺額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討論事項二: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六、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期間訂為 : 100/04/20~100/04/29。受理提案處所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96號8樓(2)最後過戶日100年5月1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者請提前於100年4月29日,掛號郵寄者以100年5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1.事實發生日:100/04/062.公司名稱:新力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0年4月6日接獲德利普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通知及申報書件。公開收購主要內容:(一)公開收購對價:每股新台幣50元。(二)預定公開收購之最高及最低數量:預定收購數量為29,285,150股,約占本公司目前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46.1 %;但如應賣之數量未達前述之29,285,150股,公開收購條件不成就。(三)公開收購期間:收購期間自民國100年4月6日至民國100年5月25日止;惟公開收購人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公告延長公開收購期間。接受申請應賣時間為收購期間每個營業日上午9時正至下午3時30分止。6.因應措施:本公司預定於接獲德利普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送達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副本及相關書件後7日內召開董事會,並按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等相關法令規定為公告、作成書面申報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並抄送證券相關機構。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0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無分派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2/11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全國農業金庫、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等12家銀行。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五年期新台幣壹拾貳億元聯合授信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籌措新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資金,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及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充實營運資金提昇流動比率。9.其他應敘明事項: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五年之日止。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0/01/272.重要決議事項:通過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 :99/08/062.發生緣由:台南縣環境保護局於99/04/27至本公司新化廠進行稽查檢測,M12製造程序排放之NMH2濃度超出許可證豋載之排放標準濃度值,違反空污法,依台南縣政府99/08/02發函應繳交罰鍰共計新台幣10萬元正。3.處理過程:本公司原有污染防治設備設備負荷過大,致NMH2排放濃度超出許可證豋載之排放標準濃度值。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共計新台幣10萬元正。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新設置有效污染防治設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99/06/30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通過承認9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通過承認98年度盈餘分配案。二、討論事項(1)通過修改公司章程案。(2)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3)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4)通過增資大陸轉投資瑞洲樹脂案。(5)通過依公司法第199條決議解任黃增福董事案:因黃增福先生業已自動辭任,故本案已無需再表決。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股東留裁生提案「針對SLB遲未將代收客戶貨款交付予本公司乙事,於本股東會後七日內,如SLB仍未將應屬於本公司之貨款全數交付予本公司,即請董事長為本公司採行必要之法律程序,訴究SLB、黃增福、朱明厚、張信雄等所有之法律責任,以維本公司權益」:經股東會決議通過。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6/30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 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98年度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1.97051734元4.除權(息)交易日:99/07/205.最後過戶日:99/07/2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7/2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7/268.除權(息)基準日:99/07/269.其他應敘明事項:發放日為99/8/13
1.發生變動日期:99/05/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增福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請辭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18~101/06/178.新任生效日期:NA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5/042.公司名稱:新力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88年間,向柏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柏鉅)取得目前正使用中之辦公大樓,其後於民國94年8月31日,遭太平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光電)以本公司當時之董事繆琪、繆秀義等人與繆竹怡為共同侵權行為,故應負連帶賠償責任為由,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本公司應與其他被告連帶給付太平洋光電$574,286仟元,截至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十九日止,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仍在進行刑事部份之調查及審理,尚未就該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進行任何程序,本公司委任律師對本案之看法如下:(1)太平洋光電以本公司為共同被告所提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於法無據。(2)依據本公司所提之相關資料顯示,本公司處理本件廠房購地案,均依正常程序辦理,且支付相當對價予當時之所有權人暨交易相對人柏鉅公司,其交易行為實難謂有何不法。6.因應措施:本公司持續委請律師進行抗辯及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 :99/04/142.發生緣由:台南縣環境保護局於99年1月18日至本公司新化廠稽查,本公司其他環氧烷類化學製造程序產生之臭氧及異味官能測定濃度超過標準臭味濃度值,違反空污法,依台南縣政府99年4月12日府環空字第0990068652號函裁處罰鍰共計新台幣30萬元正。3.處理過程:依來函要求於99年4月30日前完成改善程序,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台南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共計新台幣30萬元正。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規定於99年4月30日前完成改善程序,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台南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99年4月14日收到台南縣政府來函。
1.發生變動日期:99/03/252.法人名稱:資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資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殷啟瑞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資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俊民5.異動原因:法人代表人被改派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18~101/06/177.新任生效日期:99/03/25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99/03/2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丁北辰、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克明、總管理處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99/03/25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798-258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9/03/2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月香、財務部副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秋蓮、會計部代副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99/03/25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798-258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99/03/2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第一代理發言人廖月香/財務部主管第二代理發言人黃克明/總管理處副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第一代理發言人洪辰叡/營業處處長第二代理發言人林俊良/會計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99/03/25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798-258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董事會決議股東會召開日期、召集事由及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之日期董事會決議股東會召開日期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5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總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96號8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98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98年度營業報告書與財務報表等之審查報告(3)背書保證事項(4)上市櫃進度報告案二、承認事項:(1)9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98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改公司章程案(2)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3)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4)增資大陸轉投資瑞洲樹脂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期間訂為 : 99/3/29~99/4/7。受理提案處所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96號8樓(2)最後過戶日99年5月1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者請提前於99年4月30日,掛號郵寄者以99年4月3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2元) 124,048,542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2,776,643元及董監事酬勞金額8,329,931元(2)98年度盈餘優先分派。(3)若本公司依相關法令,導致除息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所異動者,授權董事會依本次盈餘分配案現金紅利金額,按除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息率。(4)配發現金股利不足1元之畸零款合計數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調整之。
1.事實發生日 :99/03/042.發生緣由:本公司新化廠M12製造程序新增HT-01、HT 05、HT-02儲槽及調配槽1座,與許可不符,另製十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未依規定取得操作許可而逕行操作,分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及24條第2項、第3項規定,依主管機關99/03/04發函辦理。3.處理過程:規定於99/04/02前改善完成,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台南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4.預估可能損失:被處罰鍰共計新台幣30萬元正。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將盡速補足操作許可證。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彰化縣線西鄉富貴段10地號及彰化縣線西鄉線工南二路18號2.事實發生日:99/2/2~99/2/2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40,706.07平方公尺,建物及附屬建物面積共計 3,495.12平方公尺,買賣總價款為新台幣2.22億元另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約150萬元由買方負擔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永昱精密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分3期支付。本次買賣以信託方式處理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議價,依據鑑價報告、附近不動產成交行情等與該筆土地設質銀行兆豐商業銀行北台中分行議價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NTD 248,314,254 司貝斯特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NTD 254,143,308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張方瑩司貝斯特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王富生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張方瑩 (95)北市估字第000097號王富生 (96)中市估字第000061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擴廠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21.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99/02/0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鍾信勇,新力美科技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丁北辰,新力美科技總經理室主任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新任6.新任生效日期:99/03/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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