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訊科技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1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0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5樓之13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案。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案。(二)承認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 2.106年度盈虧撥補案。 (106年度盈虧撥補內容將於107年4月26日前另行公告。)(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0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077.其他應敘明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電話:02-25936666)。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5936666)。另依公司法第183條規定,股東會後議事錄以公告表示,不另行寄發。受理股東會提案期間:自107年04月03日起至107年04月12日止。受理股東會提案處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3樓之7(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法律當事人:東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2.事實發生日:107/02/10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東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因交易過程產生貨款之爭議,要求本公司支付貨款新台幣3,174,029元加計年利5%之利息費用,並購入有爭議未進貨之原物料,及支付該貨款美金192,364.2元加計年利5%之利息費用。本公司106年9月8月接獲台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號第1413號及105年重訴字第456號判決本公司應支付前述相關款項之判決書後,經與律師研議後依法提起上訴。後經過爭議調解,本公司與東洋公司達成調解,約定給付已進貨之貨款新台幣3,174,029元,按期支付貨款美金181,784元購入需要之存貨,東洋公司拋棄其他請求。4.處理過程:為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本公司將依調解內容付款及進貨。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有關已進貨金額新台幣3,174,029元,本公司已於進貨當時認列進貨成本以及應付帳款,資金來源充足無虞;至於未進貨金額共計美金192,364.2元,已依公司需求減價至美金181,784元,若實際進貨亦能供應本公司生產及銷售之需求,並產生銷貨毛利。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依調解內容付款及進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7年2月9日接獲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筆錄傳真。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7/02/06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巫正光;業務副總經理;淡江大學電算系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藍明傳;總經理兼任;台灣科技大學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7/02/06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98159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法律當事人:東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2.事實發生日:106/09/08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東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因交易過程產生貨款之爭議,要求本公司支付貨款新台幣3,174,029元加計年利5%之利息費用,並購入有爭議未進貨之原物料,及支付該貨款美金192,364.2元加計年利5%之利息費用。本公司106年9月8月接獲台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號第1413號及105年重訴字第456號判決本公司應支付前述相關款項之判決書後,經與律師研議,認為法院判決內容仍待釐清,故於法定期間內依法提起上訴。4.處理過程:為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本公司將依法提起上訴。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有關已進貨金額新台幣3,174,029元,本公司已於進貨當時認列進貨成本以及應付帳款;至於未進貨金額共計美金192,364.2元(以現時匯率30.01換算約新台幣5,772,850元),若實際進貨亦能供應本公司生產及銷售之需求,並產生銷貨毛利,惟該公司要求前述貨款所加計年利5%之利息費用估算至106年12月31日止約新台幣660,188元,該部分將待訴訟程序予以釐清。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依法聲明上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7/202.公司名稱: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正本公司股東會年報105年度年報資料第8頁、30頁及31頁內容。6.因應措施:補正後之年報資料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6/06/08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二)承認105年度虧損撥補案。(三)通過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案。(四)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五)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不配發股利。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0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藍明傳董事 陳明吉董事 謝基松董事 顏大方董事 黃哲瑞董事 瑞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蘇隆德獨立董事 廖文孜獨立董事 洪麗珊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06/0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藍明傳。 本公司總經理兼董事長董事:陳明吉。 本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董事:謝基松。董事:瑞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顏大方。董事:黃哲瑞。獨立董事:蘇隆德。獨立董事:廖文孜。獨立董事:洪麗珊。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選任董事6席董事:藍明傳。 本公司總經理兼董事長董事:陳明吉。 本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董事:謝基松。董事:瑞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顏大方。董事:黃哲瑞。選任獨立董事3席獨立董事:蘇隆德。獨立董事:廖文孜。獨立董事:洪麗珊。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藍明傳1,260,584股董事:陳明吉220,668股董事:謝基松282,164股董事:瑞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323,592股董事:顏大方123,655股董事:黃哲瑞0股獨立董事:蘇隆德0股獨立董事:廖文孜0股獨立董事:洪麗珊28,439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06/05~106/06/048.新任生效日期:106/06/08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 106/06/0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藍明傳 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藍明傳 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新任董事長由董事會推舉藍明傳先生連任。6.新任生效日期:106/06/0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06/082.法人名稱:瑞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閔建華/瑞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閔建華/瑞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指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6/05~106/06/047.新任生效日期:106/06/08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06/08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蘇隆德先生,台灣全球運籌發展協會 常務理事。獨立董事:廖文孜女士,智信富達法律事務所 律師。獨立董事:洪麗珊女士,寶富記帳士事務所 負責人。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蘇隆德先生,台灣全球運籌發展協會 常務理事。獨立董事:廖文孜女士,智信富達法律事務所 律師。獨立董事:洪麗珊女士,寶富記帳士事務所 負責人。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選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6/13~106/06/048.新任生效日期:106/06/089.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三屆薪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自106/06/08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1.發生變動日期:106/06/08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蘇隆德先生,台灣全球運籌發展協會 常務理事。獨立董事:廖文孜女士,智信富達法律事務所 律師。獨立董事:洪麗珊女士,寶富記帳士事務所 負責人。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蘇隆德先生,台灣全球運籌發展協會 常務理事。獨立董事:廖文孜女士,智信富達法律事務所 律師。獨立董事:洪麗珊女士,寶富記帳士事務所 負責人。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選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 103/06/13~106/06/048.新任生效日期:106/06/089.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二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自106/06/08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6/05/08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6/05/08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實收資本額:減資前182,973,030元,減資後182,485,030元。(2)流通在外股數:減資前18,297,303股,減資後18,248,503股。(3)每股淨值:減資前11.08元,減資後11.08元(註:依105年第四季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6/05/10接獲主管機關核准減資變更登記核准函。(2)本公司本次辦理註銷庫藏股股數為48,800股。
1.事實發生日:106/04/282.公司名稱: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4月20日公告召開106年股東常會補充之公告,選舉事項: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案,修正為:本公司董事全面選舉案,修正後內容已於106年4月28日重新公告。 6.因應措施:修正後內容已重新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3/162.公司名稱: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 本公司104年4月27日董事會核定之104年度限制型股票發行案, 業經104年6月11日股東會決議通過,並經105年6月27日金管會 金管證發字第1050023659號函准予申報生效。二.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新台幣2,970,000元,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計297,000股,每股發行價格為無償認購。三.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相關事項悉依本公司104年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辦法規定辦理。四.本次具經理人身分獲配員工名冊及其獲配數量,業經本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會通過。五.增資基準日為106年3月24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0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5樓之13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5年度營業報告案。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案。 3.本公司第5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報告案。 4.本公司105年現金減資決議內容修正報告案。(二)承認事項 1.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 2.105年度盈虧撥補案。 (105年度盈虧撥補內容將於106年4月28日前另行公告。)(三)選舉事項 1.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案。(四)討論事項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87.其他應敘明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電話:02-25936666)。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5936666)。另依公司法第183條規定,股東會後議事錄以公告表示,不另行寄發。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及股東會提案期間:自106年04月05日起至106年04月14日止。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及股東會提案處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3樓之7(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法律當事人:東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2.事實發生日:105/12/2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東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原料供應商,今年度本公司向該公司購買原料,已進貨金額共計新台幣3,174,029元,已下訂單未進貨金額共計美金192,364.2元。同時間本公司於市場詢價發現該公司售予本公司原料之單價金額高出市價,且本公司採購人員未曾反應此一情事,恐有涉及不法情事之虞,經與該公司協商降價未果後,決定透過法律程序釐清事實,並暫時擱置貨款之給付,惟日前接獲東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民事訴狀,要求本公司支付前述貨款新台幣3,174,029元加計年利5%之利息費用;以及實際購回已下訂單未進貨之原物料,並支付貨款美金192,364.2元加計年利5%之利息費用。4.處理過程:東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12月15日向台灣士林地方法院遞狀,本公司亦於105年12月23日進行答辯狀之回覆,並徵詢輔導券商討論後進行申報。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有關已進貨金額新台幣3,174,029元,本公司已於進貨當時認列進貨成本以及應付帳款;至於已下訂單未進貨金額共計美金192,364.2元(以現時匯率32.18換算約新台幣6,190,280元),若實際進貨亦能供應本公司生產及銷售之需求,並產生銷貨毛利,至於原向東洋國際購買之原料,本公司業已尋求其他供應商供貨,因此對本公司銷售業務亦無重大影響,惟該公司要求前述貨款所加計年利5%之利息費用估算至105年12月31日止約新台幣23萬元,該部分將待訴訟程序予以釐清。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調整採購部門的原先建置,強化比議價之功能,防範可能之弊端發生;並針對東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爭議,委請律師為公司爭取合理之權益;前述爭議金額,也將於財務報告中依規定作適當揭露。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訂定現金減資換股基準日及 減資換股作業計劃等相關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0/112.減資基準日:105/09/09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為辦理105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股票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興櫃股票,計普通股22,500,379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25,003,790元。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45,000,76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4,500,076股,用以提昇股東權益及投資報酬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四、減資比率:20%,每仟股換發800股(即每仟股減少200股)。五、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減資後之普通股總股數(股):18,000,303股 每股金額(元):10元 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元):180,003,030元。六、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股換發0.800股;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減資計算後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俟後如有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員工執行認股權等情事,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而需調整前述減資比例與每股退還金額時,授權董事長調整之。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5年11月5日,並自105年11月11日開 始全面換發新股票(無實體發行)。 2.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5年10月31日。(私下轉讓者,交割 日期為105年10月31日並完成過戶手續。) 3.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5年11月1日起至105年11 月10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 4.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5年10月28日起至105年11 月10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 5.普通股新股上興櫃日期訂為民國105年11月11日。自新股票興櫃之 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6.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5年11月11日。八、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 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其儘速 辦理過戶),請於民國105年10月31日(含)前將持有之股票舊票、 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換發手續。 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 放日(民國105年11月11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 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 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 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興櫃買賣,不需辦理任 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199號4樓,國票綜合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 02-25936666。九、本次公司辦理減資,係以現金返還股東之投入資本,依規定不需課徵所 得稅。十、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十一、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 之,本公司將於普通股新股上興櫃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4.換發股票基準日:105/11/05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5/11/11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於105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案,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5年8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35459號函核准申報生 效。二、本次董事會決議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授權董事長於必要 時,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本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所預定之減資換發新 股基準日及其相關時程。
公告本公司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 等相關事宜(更正相關日期)1.事實發生日:105/10/052.公司名稱: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日期。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申請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規劃,業經105年09月09日 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換發股票計畫案,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 事項。二、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作業日期異動後如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5年11月5日。 (二)為配合本次換股作業,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民國105年10月27日。 (三)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5年10月28日起至105年11月10 日。 (四)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5年10月31日。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5年11月1日起至105年11月10日。 (六)新股票換發及上興櫃日期訂為民國105年11月11日。 (七)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九)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5年11月11日。三、若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客觀環境因素而需修正變更 上述條件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項。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5/08/31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5/09/26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減資前 219,643,790 21,964,379 10.71減資後 174,643,030 17,464,303 13.47註:每股淨值係以105年第2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並扣除庫藏股536,000股。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准備查後公告之。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減資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08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 1050035459號函同意申報生效。(2)新北市府105年09月26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055312371號函核准本公司變更登記(本公司於105年09月30日收到核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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