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緯航太科技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12/2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6年度辦理發行之私募普通股8,000,000股,及107年度第二次私募國內
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執行轉換普通股3,621,620股,自交付日起已滿三年,符合證
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限制轉讓期間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68條所定補辦公開發行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就上述私募普通股之股份補辦
公開發行,相關作業事宜及時程授權董事長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6年度辦理發行之私募普通股8,000,000股,及107年度第二次私募國內
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執行轉換普通股3,621,620股,自交付日起已滿三年,符合證
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限制轉讓期間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68條所定補辦公開發行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就上述私募普通股之股份補辦
公開發行,相關作業事宜及時程授權董事長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12/2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經111年12月15日經濟部「軍用商規無人機遴選作業指導小組會議」核定,
並於111年12月21日公告獲選為「微型無人機」及「陸用型監偵無人機」2款無人機
之系統整合主導廠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後續持續配合軍用商規無人機整體計畫期程,進行原型機試量
產作業。
2.發生緣由:
本公司經111年12月15日經濟部「軍用商規無人機遴選作業指導小組會議」核定,
並於111年12月21日公告獲選為「微型無人機」及「陸用型監偵無人機」2款無人機
之系統整合主導廠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後續持續配合軍用商規無人機整體計畫期程,進行原型機試量
產作業。
公告本公司申請美國發明專利「於影像導引的農業的設備及方法」 (APPARATUS AND METHOD FOR IMAGE-GUIDED AGRICULTURE)獲准
1.事實發生日:111/12/0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專利代理人通知,本公司申請之美國專利「基於影像導引的農業的設備及
方法」(APPARATUS AND METHOD FOR IMAGE-GUIDED AGRICULTURE)(申請號US16912636
、申請日2020/06/25,公開號US20210406538A1,公開日2021/12/30)。已獲美國專利
商標局(USPTO)核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發明技術係一種基於遙測影像來辨識農作物生長狀況的設備及方法,藉由於分析目
標區域的多個地面影像的植被指數、目標區域中相應的農作物生長資訊,以評估該目
標區域中之農作物生長狀況,使農業過程得以減少工作量和人力需求,並提高農業效
率。
1.事實發生日:111/12/0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專利代理人通知,本公司申請之美國專利「基於影像導引的農業的設備及
方法」(APPARATUS AND METHOD FOR IMAGE-GUIDED AGRICULTURE)(申請號US16912636
、申請日2020/06/25,公開號US20210406538A1,公開日2021/12/30)。已獲美國專利
商標局(USPTO)核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發明技術係一種基於遙測影像來辨識農作物生長狀況的設備及方法,藉由於分析目
標區域的多個地面影像的植被指數、目標區域中相應的農作物生長資訊,以評估該目
標區域中之農作物生長狀況,使農業過程得以減少工作量和人力需求,並提高農業效
率。
1.事實發生日:111/11/30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經111/11/23董事會決議111年第2次私募普通股發行
總股數為普通股6,0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15元,合計新台幣
90,000,000元,業已於111年11月30日收足股款。
(2)增資基準日為111年11月30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對象及與本公司之關係等其他重要說
明事項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私募專區查詢。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經111/11/23董事會決議111年第2次私募普通股發行
總股數為普通股6,0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15元,合計新台幣
90,000,000元,業已於111年11月30日收足股款。
(2)增資基準日為111年11月30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對象及與本公司之關係等其他重要說
明事項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私募專區查詢。
公告本公司申請中華民國新型專利「具導氣機制之電池箱 系統」獲准
1.事實發生日:111/11/24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專利代理人通知,本公司申請之中華民國新型專利案「電池箱系統」,
已獲專利局核准,專利號「新型第M631413號」。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發明係本公司繼「新型第M628857號」專利,以航太熱流導氣設計與輕量化複材
結構技術切入電動巴士市場,優化電動車輛電池箱系統。
1.事實發生日:111/11/24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專利代理人通知,本公司申請之中華民國新型專利案「電池箱系統」,
已獲專利局核准,專利號「新型第M631413號」。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發明係本公司繼「新型第M628857號」專利,以航太熱流導氣設計與輕量化複材
結構技術切入電動巴士市場,優化電動車輛電池箱系統。
1.事實發生日:111/11/23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1/2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對象限於證
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6,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
本公司業經民國111年6月24日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自
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市場狀況及本公司
之需求,於不超過60,000仟股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
,或於不超過新台幣6億元之額度內辦理私募國內無擔
保可轉換公司債,採擇一或二者搭配之方式分次辦理。
本次(第2次)擬募資6,00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依111年度股東常會
決議,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或理論價格之八成:
1.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理論價
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理論價格係考量發行條件之各
項權利選定適當計價模型所計算之有價證券價格,該
模型應整體涵蓋並同時考量發行條件中所包含之各項
權利;如有未能納入模型中考量之權利,該未考量之
權利應自發行條件中剔除。
2.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
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並參酌國內市場狀
況,於符合股東會決議之授權範圍,訂定普通股發行
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5元,發行價格未低於理論價格之
八成,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充實營運資金,強化公司財務結構,對股東權益將
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基於穩定公司股權結構與衡量市場現況,並考量募集
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及發行成本,在與公開募集相
較下,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
可確保公司與特定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且限制轉讓
可有助於公司穩定經營,爰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
辦理私募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1/11/23
(11)參考價格:18.3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1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受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之限制,私募有價證
券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
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同意函、向金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
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
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
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
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自111年11月24日至111年
12月07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1/2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對象限於證
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6,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
本公司業經民國111年6月24日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自
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市場狀況及本公司
之需求,於不超過60,000仟股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
,或於不超過新台幣6億元之額度內辦理私募國內無擔
保可轉換公司債,採擇一或二者搭配之方式分次辦理。
本次(第2次)擬募資6,00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依111年度股東常會
決議,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或理論價格之八成:
1.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理論價
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理論價格係考量發行條件之各
項權利選定適當計價模型所計算之有價證券價格,該
模型應整體涵蓋並同時考量發行條件中所包含之各項
權利;如有未能納入模型中考量之權利,該未考量之
權利應自發行條件中剔除。
2.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
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並參酌國內市場狀
況,於符合股東會決議之授權範圍,訂定普通股發行
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5元,發行價格未低於理論價格之
八成,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充實營運資金,強化公司財務結構,對股東權益將
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基於穩定公司股權結構與衡量市場現況,並考量募集
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及發行成本,在與公開募集相
較下,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
可確保公司與特定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且限制轉讓
可有助於公司穩定經營,爰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
辦理私募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1/11/23
(11)參考價格:18.3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1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受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之限制,私募有價證
券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
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同意函、向金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
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
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
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
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自111年11月24日至111年
12月07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公告本公司與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土耳其航空科技大學 (UTAA)、土耳其商FLY BVLOS簽署四方合作備忘錄
1.事實發生日:111/11/18
2.發生緣由:
台灣-土耳其雙方以產學合作、學研交流為基礎,共同設立無人機研發與
教育訓練中心,推展雙邊人才培育及技術合作,促進雙方無人機產業交流。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經緯航太無人機產品與其技術服務之國際市場佈局,推展國際技術交流,
擴大發展包含無人機、動力系統、感測系統及維運技術的業務。本公司與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土耳其航空科技大學(UTAA)、土耳其商FLY BVLOS簽署
雙邊合作備忘錄,將進一步強化與土耳其無人機產業建立夥伴關係。
1.事實發生日:111/11/18
2.發生緣由:
台灣-土耳其雙方以產學合作、學研交流為基礎,共同設立無人機研發與
教育訓練中心,推展雙邊人才培育及技術合作,促進雙方無人機產業交流。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經緯航太無人機產品與其技術服務之國際市場佈局,推展國際技術交流,
擴大發展包含無人機、動力系統、感測系統及維運技術的業務。本公司與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土耳其航空科技大學(UTAA)、土耳其商FLY BVLOS簽署
雙邊合作備忘錄,將進一步強化與土耳其無人機產業建立夥伴關係。
公告本公司與捷克商PRIMOCO UAV DEFENSE, S.R.O 簽署雙邊合作備忘錄
1.事實發生日:111/11/15
2.發生緣由:
雙方係以中大型定翼無人機及系統整合技術為基礎,發展雙邊技術交流及合作代理,
帶動兩國間的產業升級。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經緯航太無人機產品與其技術服務之國際出口佈局,擴大在國際市場的業務推展,
並發展雙邊技術交流,包含中大型定翼無人機、動力系統、感測系統及運轉維運等。
本公司與捷克無人機上市公司PRIMOCO UAV簽署雙邊合作備忘錄,將更進一步與捷克
航太產業建立策略夥伴關係。
1.事實發生日:111/11/15
2.發生緣由:
雙方係以中大型定翼無人機及系統整合技術為基礎,發展雙邊技術交流及合作代理,
帶動兩國間的產業升級。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經緯航太無人機產品與其技術服務之國際出口佈局,擴大在國際市場的業務推展,
並發展雙邊技術交流,包含中大型定翼無人機、動力系統、感測系統及運轉維運等。
本公司與捷克無人機上市公司PRIMOCO UAV簽署雙邊合作備忘錄,將更進一步與捷克
航太產業建立策略夥伴關係。
1.事實發生日:111/10/24
2.發生緣由:
雙方係以無人機新興技術與相關加值應用為基礎,於史瓦帝尼王國
建立智慧農業...等新興服務,除帶動史瓦帝尼相關產業升級,
供應史國內需市場,並共同經營整體非洲無人機新興市場。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經緯航太無人機產品與其技術服務之國際出口佈局,擴大在新興
市場的業務推展,本公司與史國商工貿易部簽署雙邊合作備忘錄,
建立策略夥伴關係,協助史國政府引進新興技術,促其經濟發展與
服務內需市場。運用史國政府提供的各項投資優惠及便利措施,積
極與史國政府規劃合資落地計畫,並以史國為進入非洲大陸市場之
基地。
2.發生緣由:
雙方係以無人機新興技術與相關加值應用為基礎,於史瓦帝尼王國
建立智慧農業...等新興服務,除帶動史瓦帝尼相關產業升級,
供應史國內需市場,並共同經營整體非洲無人機新興市場。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經緯航太無人機產品與其技術服務之國際出口佈局,擴大在新興
市場的業務推展,本公司與史國商工貿易部簽署雙邊合作備忘錄,
建立策略夥伴關係,協助史國政府引進新興技術,促其經濟發展與
服務內需市場。運用史國政府提供的各項投資優惠及便利措施,積
極與史國政府規劃合資落地計畫,並以史國為進入非洲大陸市場之
基地。
1.事實發生日:111/08/16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經111/08/05董事會決議111年第1次私募普通股發行
總股數為普通股5,238,000股,每股認購價格15元,合計新台幣
78,570,000元,業已於111年08月16日收足股款。
(2)增資基準日為111年08月16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對象及與本公司之關係等其他重要說
明事項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私募專區查詢。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經111/08/05董事會決議111年第1次私募普通股發行
總股數為普通股5,238,000股,每股認購價格15元,合計新台幣
78,570,000元,業已於111年08月16日收足股款。
(2)增資基準日為111年08月16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對象及與本公司之關係等其他重要說
明事項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私募專區查詢。
1.事實發生日:111/08/05
2.發生緣由:依金管證審字第11003637895號令規定之格式
更正本公司「110年度內控聲明書」
3.因應措施:
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8/05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依金管證審字第11003637895號令規定之格式
更正本公司「110年度內控聲明書」
3.因應措施:
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8/05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1/08/05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黃世杰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子評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洪國森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子評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1/06/24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不適用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黃世杰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子評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洪國森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子評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1/06/24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不適用
1.事實發生日:111/08/05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8/0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對象限於證
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5,238,000股
(5)得私募額度:
本公司業經民國111年6月24日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自
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市場狀況及本公司
之需求,於不超過60,000仟股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
,或於不超過新台幣6億元之額度內辦理私募國內無擔
保可轉換公司債,採擇一或二者搭配之方式分次辦理。
本次(第1次)擬募資5,238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依111年度股東常會
決議,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或理論價格之八成:
1.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理論價
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理論價格係考量發行條件之各
項權利選定適當計價模型所計算之有價證券價格,該
模型應整體涵蓋並同時考量發行條件中所包含之各項
權利;如有未能納入模型中考量之權利,該未考量之
權利應自發行條件中剔除。
2.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
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並參酌國內市場狀
況,於符合股東會決議之授權範圍,訂定普通股發行
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5元,發行價格未低於理論價格之
八成,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充實營運資金,強化公司財務結構,對股東權益將
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基於穩定公司股權結構與衡量市場現況,並考量募集
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及發行成本,在與公開募集相
較下,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
可確保公司與特定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且限制轉讓
可有助於公司穩定經營,爰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
辦理私募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1/08/05
(11)參考價格:18.3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1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受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之限制,私募有價證
券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
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同意函、向金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
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
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
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
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自111年8月6日至111年
8月19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8/0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對象限於證
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5,238,000股
(5)得私募額度:
本公司業經民國111年6月24日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自
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市場狀況及本公司
之需求,於不超過60,000仟股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
,或於不超過新台幣6億元之額度內辦理私募國內無擔
保可轉換公司債,採擇一或二者搭配之方式分次辦理。
本次(第1次)擬募資5,238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依111年度股東常會
決議,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或理論價格之八成:
1.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理論價
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理論價格係考量發行條件之各
項權利選定適當計價模型所計算之有價證券價格,該
模型應整體涵蓋並同時考量發行條件中所包含之各項
權利;如有未能納入模型中考量之權利,該未考量之
權利應自發行條件中剔除。
2.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
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並參酌國內市場狀
況,於符合股東會決議之授權範圍,訂定普通股發行
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5元,發行價格未低於理論價格之
八成,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充實營運資金,強化公司財務結構,對股東權益將
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基於穩定公司股權結構與衡量市場現況,並考量募集
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及發行成本,在與公開募集相
較下,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
可確保公司與特定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且限制轉讓
可有助於公司穩定經營,爰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
辦理私募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1/08/05
(11)參考價格:18.3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1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受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之限制,私募有價證
券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
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同意函、向金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
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
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
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
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自111年8月6日至111年
8月19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公告本公司日本發明專利分割案「METHODS AND SYSTEMS FOR AUTOMATICALLY DETECTING OBJECTS FROM AERIAL IMAGERY」獲准
1.事實發生日:111/07/1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專利代理人通知,本公司申請之日本發明專利分割案
「METHODS AND SYSTEMS FOR AUTOMATICALLY DETECTING OBJECTS
FROM AERIAL IMAGERY」(航拍影像自動物體偵測之方法及系統)
,已獲日本專利局核准,專利申請號「特願2020-088847」。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發明技術係自日本專利申請號「特願2017-228695」分割成另一專利案,迄今取得2項
美國發明專利 (US 10546195、US 10699119)、1項中華民國發明專利 (TWI684164)、
2項日本專利(JP6771449B2、特願2020-088847),1項菲律賓專利(PH12017000344A1)、
一項中國專利(CN113011416A)、一項越南專利(VN1201704857)。
1.事實發生日:111/07/1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專利代理人通知,本公司申請之日本發明專利分割案
「METHODS AND SYSTEMS FOR AUTOMATICALLY DETECTING OBJECTS
FROM AERIAL IMAGERY」(航拍影像自動物體偵測之方法及系統)
,已獲日本專利局核准,專利申請號「特願2020-088847」。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發明技術係自日本專利申請號「特願2017-228695」分割成另一專利案,迄今取得2項
美國發明專利 (US 10546195、US 10699119)、1項中華民國發明專利 (TWI684164)、
2項日本專利(JP6771449B2、特願2020-088847),1項菲律賓專利(PH12017000344A1)、
一項中國專利(CN113011416A)、一項越南專利(VN1201704857)。
1.事實發生日:111/06/24
2.發生緣由:
壹、股東常會日期:111年06月24日
貳、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本公司110年度虧損撥補暨不分派股利案
二、討論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程序(含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三)通過本公司擬擇一或併同辦理私募普通股或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三、選舉事項:
(一)本公司第七屆董事(含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新任董事名單如下:
(1)董事/羅正方
(2)董事/余致義
(3)董事/張瑞隆
(4)董事/吳建億
(5)董事/泰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振義
(6)董事/泰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戴季全
(7)董事/晏昇晟國際有限公司 代表人:毛向炘
(8)董事/張克華
(9)獨立董事/馮家熾
(10)獨立董事/江雲松
(11)獨立董事/吳盟分
四、其他事項:
(一)通過解除本公司第七屆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壹、股東常會日期:111年06月24日
貳、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本公司110年度虧損撥補暨不分派股利案
二、討論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程序(含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三)通過本公司擬擇一或併同辦理私募普通股或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三、選舉事項:
(一)本公司第七屆董事(含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新任董事名單如下:
(1)董事/羅正方
(2)董事/余致義
(3)董事/張瑞隆
(4)董事/吳建億
(5)董事/泰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振義
(6)董事/泰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戴季全
(7)董事/晏昇晟國際有限公司 代表人:毛向炘
(8)董事/張克華
(9)獨立董事/馮家熾
(10)獨立董事/江雲松
(11)獨立董事/吳盟分
四、其他事項:
(一)通過解除本公司第七屆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因董事全面改選任期屆滿 及第三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新任委員名單
1.事實發生日:111/06/24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因董事全面改選任期屆滿
及第三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新任委員名單
3.因應措施:
(一)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二)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馮家熾:財團法人華錫鈞航空工業發展基金會總監
(2)趙弘章:新加坡寰聚智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巫永固:德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三)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馮家熾:財團法人華錫鈞航空工業發展基金會總監
(2)江雲松:和進電子(股)公司(上櫃)財務長兼發言人
(3)吳盟分:台灣車聯網產業協會理事長
(四)異動情形:任期屆滿
(五)異動原因:因董事全面改選任期屆滿
(六)原任期:108/06/28~111/06/27
(七)新任生效日期:111/06/24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6/24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因董事全面改選任期屆滿
及第三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新任委員名單
3.因應措施:
(一)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二)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馮家熾:財團法人華錫鈞航空工業發展基金會總監
(2)趙弘章:新加坡寰聚智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巫永固:德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三)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馮家熾:財團法人華錫鈞航空工業發展基金會總監
(2)江雲松:和進電子(股)公司(上櫃)財務長兼發言人
(3)吳盟分:台灣車聯網產業協會理事長
(四)異動情形:任期屆滿
(五)異動原因:因董事全面改選任期屆滿
(六)原任期:108/06/28~111/06/27
(七)新任生效日期:111/06/24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6/24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委員因董事全面改選任期屆滿
及第二屆審計委員會新任委員名單
3.因應措施:
(一)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二)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馮家熾:財團法人華錫鈞航空工業發展基金會總監
(2)趙弘章:新加坡寰聚智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巫永固:德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三)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馮家熾:財團法人華錫鈞航空工業發展基金會總監
(2)江雲松:和進電子(股)公司(上櫃)財務長兼發言人
(3)吳盟分:台灣車聯網產業協會理事長
(四)異動情形:任期屆滿
(五)異動原因:因董事全面改選任期屆滿
(六)原任期:108/06/28~111/06/27
(七)新任生效日期:111/06/24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委員因董事全面改選任期屆滿
及第二屆審計委員會新任委員名單
3.因應措施:
(一)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二)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馮家熾:財團法人華錫鈞航空工業發展基金會總監
(2)趙弘章:新加坡寰聚智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巫永固:德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三)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馮家熾:財團法人華錫鈞航空工業發展基金會總監
(2)江雲松:和進電子(股)公司(上櫃)財務長兼發言人
(3)吳盟分:台灣車聯網產業協會理事長
(四)異動情形:任期屆滿
(五)異動原因:因董事全面改選任期屆滿
(六)原任期:108/06/28~111/06/27
(七)新任生效日期:111/06/24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羅正方
(2)董事:泰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林振義
(3)董事:晏昇晟國際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毛向炘
(4)董事:戴季全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24~114/06/23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結果:贊成權數24,316,633權,佔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4,362,633權的99.81%。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羅正方
(2)董事:泰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林振義
(3)董事:晏昇晟國際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毛向炘
(4)董事:戴季全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24~114/06/23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結果:贊成權數24,316,633權,佔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4,362,633權的99.81%。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1/06/24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羅正方【經緯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羅正方【經緯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6.新任生效日期:111/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羅正方【經緯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羅正方【經緯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6.新任生效日期:111/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24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羅正方
(2)董事/余致義
(3)董事/張瑞隆
(4)董事/許書琴
(5)董事/謝夢龍
(6)董事/海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振義
(7)獨立董事/馮家熾
(8)獨立董事/趙弘章
(9)獨立董事/巫永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羅正方
(2)董事/余致義
(3)董事/張瑞隆
(4)董事/吳建億
(5)董事/泰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振義
(6)董事/泰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戴季全
(7)董事/晏昇晟國際有限公司 代表人:毛向炘
(8)董事/張克華
(9)獨立董事/馮家熾
(10)獨立董事/江雲松
(11)獨立董事/吳盟分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羅正方【2,350,430股】
(2)董事/余致義【30,000股】
(3)董事/張瑞隆【71,818股】
(4)董事/吳建億【0股】
(5)董事/泰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振義【500,000股】
(6)董事/泰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戴季全【500,000股】
(7)董事/晏昇晟國際有限公司 代表人:毛向炘【1,000,000股】
(8)董事/張克華【3,332,000股】
(9)獨立董事/馮家熾【0股】
(10)獨立董事/江雲松【0股】
(11)獨立董事/吳盟分【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6/28~111/06/27
7.新任生效日期:111/06/24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羅正方
(2)董事/余致義
(3)董事/張瑞隆
(4)董事/許書琴
(5)董事/謝夢龍
(6)董事/海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振義
(7)獨立董事/馮家熾
(8)獨立董事/趙弘章
(9)獨立董事/巫永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羅正方
(2)董事/余致義
(3)董事/張瑞隆
(4)董事/吳建億
(5)董事/泰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振義
(6)董事/泰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戴季全
(7)董事/晏昇晟國際有限公司 代表人:毛向炘
(8)董事/張克華
(9)獨立董事/馮家熾
(10)獨立董事/江雲松
(11)獨立董事/吳盟分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羅正方【2,350,430股】
(2)董事/余致義【30,000股】
(3)董事/張瑞隆【71,818股】
(4)董事/吳建億【0股】
(5)董事/泰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振義【500,000股】
(6)董事/泰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戴季全【500,000股】
(7)董事/晏昇晟國際有限公司 代表人:毛向炘【1,000,000股】
(8)董事/張克華【3,332,000股】
(9)獨立董事/馮家熾【0股】
(10)獨立董事/江雲松【0股】
(11)獨立董事/吳盟分【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6/28~111/06/27
7.新任生效日期:111/06/24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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