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股東會日期:110/07/06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派案。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選舉第4屆董事7席(內含獨立董事3席)。當選名單如下:董事:侯佑霖葉榮裕鄭寶蓮玉雨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黃裕庭獨立董事:蔡雪苓盧繼剛李福彬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1)通過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並更名為「董事選任程序」案。(3)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5)通過本公司申請上市(櫃)掛牌等事宜。(6)通過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股票上市(櫃)前之公開承銷案。(7)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0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何弘能/獨立董事林 ?(君羊)/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營業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9/06/12~112/06/11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不含迴避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1.事實發生日:110/07/052.公司名稱:達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10年07月05日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一)通過訂定109年度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案。(二)通過補選董事一席案。(三)通過訂定110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日期、時間、地點、召集事由(議程)及停止過戶 期間案。(四)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五)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六)通過本公司之子公司董監事及法人代表異動案。(七)通過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0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陳俊程/副總經理 (2)王維倫/協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陳俊程副總經理兼任上海達航實業有限公司監事。 (2)王維倫協理兼任廣東達航電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人代表及東莞達程電子有限 公司營業資深協理。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陳俊程/技術行銷處一部副總經理 (2)王維倫/協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陳俊程技術行銷處一部副總經理兼任上海達航實業有限公司監事。 (2)王維倫協理兼任廣東達航電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人代表及東莞達程電子有限 公司營業資深協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上海達航實業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區滬青平公路2266號3幢201室。 (2)廣東達航電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區滬青平公路2266號3幢1層 102、103、104、105、106、107室。 (3)東莞達程電子有限公司地址:廣東省東莞市松山湖園區科技二路10號1棟1單元 604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上海達航實業有限公司營業項目:印刷電路板設備維修保養及零件販售等。 (2)廣東達航電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營業項目:印刷電路板設備維修保養及零件 販售等。 (3)東莞達程電子有限公司營業項目:印刷電路板設備維修保養及零件販售等。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重要子公司上海達航實業有限公司公告監察人異動暨廣東達航電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人代表異動1.發生變動日期:110/07/05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監察人、法人代表3.舊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上海達航實業有限公司監事:蕭傳翔 廣東達航電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人代表:蕭傳翔4.新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上海達航實業有限公司監事:陳俊程 廣東達航電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人代表:王維倫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新任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7.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8.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 上海達航實業有限公司監事:103/09/02 ~ 110/07/05 廣東達航電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人代表:102/06/05 ~ 110/07/059.新任生效日期: 上海達航實業有限公司監事:110/07/05 廣東達航電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人代表:110/07/0510.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1.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2.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113.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7/05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營運規劃考量,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為「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主辦推薦證券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更改為協辦推薦證券商,實際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主。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CNEWS 匯流新聞網2.報導日期:110/07/023.報導內容: 「國鼎公司新藥Hocena是全球唯一能同時針對抗病毒、抗發炎、抗纖維化的新藥,用 藥時程包含早期抗病毒、中期抗發炎、晚期抗纖維化;可涵蓋新冠肺炎輕、中、重症 患者;對變種病毒也有效。」、「國鼎公司6月收到FDA建議通知,納入重症患者。」 、「國鼎公司預計今年8、9月拿到美國EUA。」、「國鼎公司每一療程美金1,680元, 約5萬台幣;已跟國際代工廠洽談初步需求1,000萬個療程,如全數售出,金額為5,000 億台幣。」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新冠肺炎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經美國FDA核准於全球多國多中心進 行人體二期臨床試驗,該試驗係針對輕度至中度新冠肺炎(Covid-19)住院患者之 安全性及功效性評估的臨床試驗;本公司於美國、秘魯及阿根廷收治新冠肺炎 (Covid-19)住院病患期間,變種病毒已肆虐歐美及中南美國家,故本公司收治之 病患亦包括變種病毒患者,由於第一階段(初步)及第二階段(期中)收治病患之臨 床數據均已獲DMC審查同意持續收案,因此本公司臨床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 對於變種病毒亦具有安全性及功效性。 (2)本公司新冠肺炎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二期臨床試驗初步之20位病患及期中 之80位病患的臨床收據,已分別於110/1/16及110/6/2通過美國FDA核准的外部獨立 數據監測委員會(DMC)(非為美國FDA)審查同意持續收案,且建議增加收治需要氧 氣支持(Non-invasive ventilation or high-flow oxygen)的重症住院病患。本公 司新冠肺炎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二期臨床試驗之總收案人數為174人,原預 計可於110年第3季完成臨床試驗(參閱110/6/2重大訊息),如納入重症病患將有利 加速174位病患之收治,並可望縮短二期臨床試驗之完成時點,預計110年第3季可 向美國FDA申請緊急使用授權(EUA)。 (3)本公司於110/1/4與韓國BNC簽署新冠肺炎新藥之開發合作及授權合約,依據本公司 臨床設計之療程,每位新新冠肺炎(Covid-19)病患的療程費用預估為1,680美元(參 閱110/1/4重大訊息);另本公司為因應未來取得美國緊急使用授權(EUA)之產能需 求,已與CDMO業者簽訂新冠肺炎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代工生產契約(參閱 110/5/20重大訊息),未來與CDMO業者洽談之需求量,以本公司發布之重大訊息為 準。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要求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及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 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0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安國國際科技(股)有限公司;1.鈺寶科技(股)公司董事 2.展匯科技(股)公司董事法人董事代表人:郭光耀;1.展匯科技(股)公司財務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相似的公司 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投票表決,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本議案經投票表決結果如下: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3,856,805權贊成權數: 13,856,805權反對權數: 0權無效權數: 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 0權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無。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無。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0/07/05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09年度盈餘分派案。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1.擬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7/05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42,892,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2.00608016元4.除權(息)交易日:110/07/205.最後過戶日:110/07/2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7/2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7/268.除權(息)基準日:110/07/26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0/08/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a.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42,892,000元,每股擬配發新台幣2元b.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42,892,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2.00608016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受處分人):本公司 被告(處分機關):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最高行政法院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110年聲再字第106號(前審裁判字號:最高行政法院109年 聲再字第879號)4.事實發生日: 110/07/05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本公司自主查核發現外銷芝麻油品申請沖退進口關稅有計算錯誤之情事,於調查 前主動向財政部關務署陳報,並表明願繳回溢沖退之稅款;惟處分機關除分批追 徵所溢沖退稅款新台幣61,302,143元之外,並處罰鍰共計新台幣130,844,216元 (本公司已於104年2月至同年12月間陸續發布重訊公告說明本事件)。 (2)相關行政訴訟案件共五件,第一審皆遭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並經最高行政法 院判決,原判決廢棄,發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更為審理,嗣後皆經臺北高等行政 法院駁回,本公司皆於法定期間內提起上訴,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皆經最高行 政法院判決上訴駁回(案號:107年判字第374號、108年判字第270號、108年判 字第288號、109年判字第9號及109年判字第220號)。茲分述前開五件訟案之後 續案件進度如下: 甲、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判字第374號案件:本公司已於法定期限內提起再審之訴 或聲請再審,皆經最高行政法院裁判再審之訴或再審之聲請駁回(案號: 108年判字第272號、108年裁字第1414號、109年裁字第1261號),本公司復 於法定期限內聲請再審。 乙、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判字第270號案件:本公司已於法定期限內提起再審之訴 或聲請再審,皆經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再審之訴或再審之聲請駁回(案號: 108年裁字第1314號、109年裁字第650號、109年裁字第2003號),本公司復 於法定期限內聲請再審。 丙、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判字第288號案件:本公司已於法定期限內提起再審之訴 或聲請再審,皆經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再審之訴或再審之聲請駁回(案號: 108年裁字第1315號、109年裁字第651號、109年裁字第2071號),本公司復 於法定期限內聲請再審。 丁、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判字第9號案件:本公司已於法定期限內提起再審之訴或 聲請再審,皆經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再審之訴或再審之聲請駁回(案號:109 年裁字第778號、109年裁字第2206號),本公司復於法定期限內聲請再審。 本公司已於近期收到最高行政法院110年聲再字第106號裁定正本(再審之聲 請駁回),將與律師研議後續事宜。 戊、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判字第220號案件:本公司已於法定期限內提起再審之訴 或聲請再審,皆經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再審之訴或再審之聲請駁回(案號: 109年裁字第1316號、109年聲再字第879號),本公司復於法定期限內聲請 再審,業於今日收到最高行政法院裁判主文通知,再審之聲請駁回。6.處理過程: (1)本公司已於民國102年至105年財務報表中將溢沖退稅款新台幣 61,302,143元認 列為銷貨成本。 (2)本公司董事會於106年4月11日決議,於105年度財務報表中認列可能罰鍰損失金 額計新台幣130,844,216元,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及「負債準備-非流 動」項下。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1)對公司財務影響如下:處分機關追徵所溢沖退稅款及罰鍰共計新台幣 192,146,359元,本公司已提供定期存款新台幣192,146,359元質押給處分機關, 臺北關已函請台灣銀行協助將定存單共新台幣192,146,359元匯至其指定帳戶並 完成抵繳作業。 (2)對本公司業務無重大影響。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於收到裁判正本後,與律師研議後續事宜。9.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代子公司太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公告1.事實發生日:110/07/05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保證公司之母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61,70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77,287(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1,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08,287(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77,287(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授信額度申請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82,07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6,659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2)日期:與銀行解除授信合約時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381,456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71,64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87.34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28.99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9年度財報。(2)匯率為110/06/30 美金匯率 27.86、人民幣匯率 4.3126、印度盧比匯率0.3746)。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05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08/30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大甲區幼獅工業區工一路21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董事一席案。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8/01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8/30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不適用):是。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無。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CNEWS 匯流新聞網2.報導日期:110/07/023.報導內容: 「國鼎公司新藥Hocena是全球唯一能同時針對抗病毒、抗發炎、抗纖維化的新藥,用 藥時程包含早期抗病毒、中期抗發炎、晚期抗纖維化;可涵蓋新冠肺炎輕、中、重症 患者;對變種病毒也有效。」、「國鼎公司6月收到FDA建議通知,納入重症患者。」 、「國鼎公司預計今年8、9月拿到美國EUA。」、「國鼎公司每一療程美金1,680元, 約5萬台幣;已跟國際代工廠洽談初步需求1,000萬個療程,如全數售出,金額為5,000 億台幣。」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新冠肺炎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經美國FDA核准於全球多國多中心進 行人體二期臨床試驗,該試驗係針對輕度至中度新冠肺炎(Covid-19)住院患者之 安全性及功效性評估的臨床試驗;第一階段(初步)及第二階段(期中)收治病患之臨 床數據均已獲DMC審查同意持續收案,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二期臨床試驗之 有效性,將俟二期臨床試驗完成解盲後,再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2)本公司新冠肺炎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二期臨床試驗初步之20位病患及期中 之80位病患的臨床收據,已分別於110/1/16及110/6/2通過美國FDA核准的外部獨立 數據監測委員會(DMC)(非為美國FDA)審查同意持續收案,且建議增加收治需要氧 氣支持(Non-invasive ventilation or high-flow oxygen)的重症住院病患。本公 司新冠肺炎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二期臨床試驗之總收案人數為174人,原預 計可於110年第3季完成臨床試驗(參閱110/6/2重大訊息),如納入重症病患將有利 加速174位病患之收治,並可望縮短二期臨床試驗之完成時點,預計110年第3季可 向美國FDA申請緊急使用授權(EUA)。 (3)本公司於110/1/4與韓國BNC簽署新冠肺炎新藥之開發合作及授權合約,依據本公司 臨床設計之療程,每位新冠肺炎(Covid-19)病患的療程費用預估為1,680美元(參閱 110/1/4重大訊息),本公司將於取得美國EUA後依合約銷售予韓國BNC;另本公司為 因應未來取得美國EUA之產能需求,已與CDMO業者簽訂新冠肺炎新藥Antroquinonol (HOCENA)代工生產契約(參閱110/5/20重大訊息),目前尚未有明確之委外代工數量 。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要求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及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 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傳播媒體名稱:CNEWS 匯流新聞網2.報導日期:110/07/023.報導內容: 「國鼎公司新藥Hocena是全球唯一能同時針對抗病毒、抗發炎、抗纖維化的新藥,用 藥時程包含早期抗病毒、中期抗發炎、晚期抗纖維化;可涵蓋新冠肺炎輕、中、重症 患者;對變種病毒也有效。」、「國鼎公司6月收到FDA建議通知,納入重症患者。」 、「國鼎公司預計今年8、9月拿到美國EUA。」、「國鼎公司每一療程美金1,680元, 約5萬台幣;已跟國際代工廠洽談初步需求1,000萬個療程,如全數售出,金額為5,000 億台幣。」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新冠肺炎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經美國FDA核准於全球多國多中心進 行人體二期臨床試驗,該試驗係針對輕度至中度新冠肺炎(Covid-19)住院患者之 安全性及功效性評估的臨床試驗;第一階段(初步)及第二階段(期中)收治病患之臨 床數據均已獲DMC審查同意持續收案,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二期臨床試驗之 有效性,將俟二期臨床試驗完成解盲後,再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2)本公司新冠肺炎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二期臨床試驗初步之20位病患及期中 之80位病患的臨床收據,已分別於110/1/16及110/6/2通過美國FDA核准的外部獨立 數據監測委員會(DMC)(非為美國FDA)審查同意持續收案,且建議增加收治需要氧 氣支持(Non-invasive ventilation or high-flow oxygen)的重症住院病患。本公 司新冠肺炎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二期臨床試驗之總收案人數為174人,原預 計可於110年第3季完成臨床試驗(參閱110/6/2重大訊息),如納入重症病患將有利 加速174位病患之收治,並可望縮短二期臨床試驗之完成時點。 (3)本公司於110/1/4與韓國BNC簽署新冠肺炎新藥之開發合作及授權合約,依據本公司 臨床設計之療程,每位新冠肺炎(Covid-19)病患的療程費用預估為1,680美元(參閱 110/1/4重大訊息),本公司將於取得美國EUA後依合約銷售予韓國BNC;另本公司為 因應未來取得美國EUA之產能需求,已與CDMO業者簽訂新冠肺炎新藥Antroquinonol (HOCENA)代工生產契約(參閱110/5/20重大訊息),目前尚未有明確之委外代工數量 。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要求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及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 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公告本公司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 融資額度情形1.事實發生日:110/07/052.公司名稱:影一製作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櫃買中心於107年07月16日證櫃審字第1070017571號函辦理(1)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 (單位:仟元) -------------------------------------------------------- 項目/月份 110年7月 110年8月 110年9月 -------------------------------------------------------- 期初餘額 20,801 19,863 18,808 現金流入 45,568 95 1,135 現金流出 46,506 1,150 1,141 期末餘額 19,863 18,808 18,802 --------------------------------------------------------(2)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單位:仟元) -------------------------------------------------------- 項目/月份 110年7月 110年8月 110年9月 -------------------------------------------------------- 融資額度 119,000 119,000 119,000 已用額度 60,000 60,000 60,000 額度餘額 59,000 59,000 59,000 --------------------------------------------------------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向金融機構舉借短期銀行借款到期擬辦理續約展延或清償。(2)本公司與金融機構各項借貸往來,均依合約條款辦理,銀行借款之本金利息均如期償還。(3)本公司向金融機構舉借之各項短期借款均有法人董事代表人為連帶保證人。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日期(依據金管會 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05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7/30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10時整4.股東會召開地點:嘉義縣鹿草鄉馬稠後園區一路22號 會議室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重大訊息日期(x月x日):110/04/206.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實體並以視訊輔助,請擇一):實體7.其他應敘明事項:列載於原定110年4月9日股東會停止過戶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0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金谷保彥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大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東京支店代表取締役。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0/07/05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09年度盈餘分派案。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不適用。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 及財務報表案。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不適用。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通過本公司上櫃前對外公開承銷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提請原股東全數 放棄認購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0/07/05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賴力弘 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聰結 穎崴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110年股東會全面改選7.新任生效日期:110/07/05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