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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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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3/09/16

2.重要決議事項:

(一)討論暨選舉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2)補選一席獨立董事。

(二)其他議案: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3/09/16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蕭美玲

4.舊任者簡歷:台灣醫藥品法規學會榮譽理事長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張家齊

6.新任者簡歷: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一席獨立董事,補選後就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0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6/16~115/06/15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9/16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3/09/16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蕭美玲

4.舊任者簡歷:台灣醫藥品法規學會榮譽理事長

5.新任者姓名:張家齊

6.新任者簡歷: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一席獨立董事,補選後就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6/16~115/06/15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9/16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3/09/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李崇吉

(2)獨立董事:張家齊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他公司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超過出席股東表決權數三分之二,本案照原議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案發行新股延長洽特定人繳款補償方案暨願負賠償責任之承諾書

1.事實發生日:113/09/13

2.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年06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479621號函申報生效,並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9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

1130357098號函核備在案。

經本公司113年03月22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現金增資實際發行狀況,

本公司董事長於113年8月15日決議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9月13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57098號函核備及董事長決議,延長繳款期間

(由原自113年9月11日起至113年9月18日止,延長為自

113年9月19日起至113年12月18日止)。

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已依原增資繳款期限截止日

(113年09月26日)前繳納股款者,本公司特訂相關補償方案

如下:

一、適用對象:

除權基準日(113年09月16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本

公司員工及繳納股款之認股人已依原增資繳款期限截

止日(113年09月26日)前繳納股款者。

二、申請期間(已繳款因上述變更無認購意願者應提出

申請,維持認購意願者免提出申請逕依本方案四、

(二)辦理):

自自本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迄113年12月18日止。

三、申請方式:

對於公告前已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如已無認購意願者,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檢

附原股東或員工認股繳款書存查聯影本加蓋股東原

留印鑑,於申請期間截止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

(以郵戳日期為準)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

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

段83號5樓,TEL:(02)6636-5566)提出申請,逾

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備齊者,視同維持原

認購意願。

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一)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

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

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

【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台灣銀行

一年期定存利率(註1)/365】。

(二)申請延長繳款期間後若仍未能募集資金完成,將

辦理退還股款,本公司將退還原股東、員工及認

股人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利息,退還股款計算方

式如下:

認購股數×【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台灣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

(註1)/365】。

(註1)台灣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以實際退款當日

之定存利率計算之;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

全權處理。

(三)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要求退還之股

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悉

數認購。

(四)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支票及掛號郵寄或

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並給付自繳款日起至退

款日應加計之利息。



願負賠償責任承諾書

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折價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13年06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

1130347962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並經民國113年09月13

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57098號函核准延長特定人繳款

期間三個月(至113年12月18日),上述延長特定人繳款

期間對原股東、員工以及認股人權益應尚無重大影響,

若因此致原股東、員工以及認股人權益發生損害並以

書面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

願負賠償之責任。

立書人:闕壯練

中華民國113年08月30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變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9月13日金管證

發字第1130357098號函核備並公告相關資訊。



1.契約種類:

期貨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3/9/14

3.契約金額:

美金75,000元、76,781元、76,594元、78,488元、80,363元、

80,438元、80,250元、40,250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不適用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0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未實現損失約美金22,294元、20,513元、20,700元、18,806元、

16,931元、16,856元、17,044元、9,690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損失發生原因:因咖啡價格波動大所致;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訂約日113/5/17、113/5/20、113/5/21、113/5/23、113/7/26

13.限制條款: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5.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09/16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9/1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333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國泰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參加人員以國泰證券邀約對象為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契約種類:

期貨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3/9/13

3.契約金額:

美金75,000元、76,781元、76,594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不適用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0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未實現損失約美金18,619元、16,838元、17,025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損失發生原因:因咖啡價格波動大所致;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訂約日113/5/17、113/5/20

13.限制條款: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5.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9/13

2.公司名稱:床的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基於整體經營環境及業務發展考量,自行撤回股票上櫃

申請案件。

6.因應措施:於適當時機再重新提出申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所有營運活動均照常進行,

財務及業務狀況亦無異常,故此案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09/13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1)董事:石英珠,放棄認購股數:119,674股,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2)董事:蔡維城,放棄認購股數:179,707股,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3)董事:袁鴻昌,放棄認購股數:4,492股,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抗癌口服新藥CVM-1118治療晚期神經內分泌腫瘤的第二期臨床試驗,已於2024年歐洲腫瘤醫學學會(ESMO)年會以小型口頭報告(MiniOralPresentation)形式發表試驗結果。

1.事實發生日:113/09/13

2.公司名稱:台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抗癌口服小分子新藥CVM-1118治療晚期、不可切除神經內分泌腫瘤的第二期

臨床試驗,獲選於2024年歐洲腫瘤醫學學會(European Society for Medical Oncology

,ESMO)年會以小型口頭報告(Mini Oral Presentation)形式發表初步試驗結果。

本公司依照大會規定,2024年9月13日(歐洲中部夏令時間16:25)於ESMO口頭報告發表

後,得對外公布臨床試驗數據內容。

二、本試驗為開放性、多中心、以抗癌口服新藥CVM-1118治療晚期神經內分泌腫瘤的

第二期臨床試驗,於台灣多個醫學中心進行收案,目的是探討CVM-1118治療晚期不可

切除神經內分泌腫瘤的療效與安全性。本試驗已完成最後一名受試者的招募,截至

2024年3月6日的數據,實際收案34位用於療效評估的患者中,主要評估指標中位疾病

無惡化存活期(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 PFS)為10.3 個月,超過歷史對照組中位

疾病無惡化存活期 (4~6個月)。在安全性方面確認CVM-1118具良好的耐受性,未觀察到

與治療相關的嚴重不良事件。本試驗結果摘要公布於ESMO官網,連結網址為

cslide.ctimeetingtech.com/esmo2024/attendee/confcal/session/calendar?q=1118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CVM-1118。

二、用途:用於治療晚期神經內分泌腫瘤。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擬授權或與合作國際大藥廠完成第二、三期臨床試驗。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

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抗癌口服新藥CVM-1118治療晚期神經內分泌腫瘤的第二期

臨床試驗,已完成最後一名受試者的招募,尚有多名患者正接受治療,將持續收集服藥

受試者之返診資料。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例如繼續研發、授權他

人使用、出售等):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

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將依相關法規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現況:根據台灣神經內分泌腫瘤資訊網估計,台灣每年新增之神經內分泌腫瘤

病患約1,400位,神經內分泌腫瘤會發生在許多器官,其中百分之八十發生在胰臟及

胃腸道器官。另依據發表在PLOS ONE期刊的研究結果,台灣神經內分泌腫瘤病患的

五年存活率約為50.4%,目前尚需有效的治療藥物。根據Data Bridge Market

Research(2023)分析指出,2023年全球神經內分泌癌市場規模為32.3億美元,預計到

2031年將達到71.3億美元,2024-2031年複合成長率為10.4%。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修訂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修正發行股數及發行價格)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9/1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4,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以新台幣14,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暫定為新台幣18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

計1,4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之90%

計12,6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持有股數按比例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

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

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詢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強化公司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定認股

基準日、增資基準日、繳款期間、發行條件及辦理與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劃及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要求或為因應客觀環境所須修正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9/12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

台幣50元,實收股款總額新台幣5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3年09月12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9/13

2.公司名稱:帝圖科技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基於整體業務經營策略,並考量近期資本市場環境,

自行撤回股票上市申請案件。

6.因應措施:於適當時機再重新提出申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所有營運活動均照常進行,財務及業務狀況亦無異常,

故此案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公告本公司113年9月16-30日將到期之票據金額、預計支付之帳款金額、應償還借款金額暨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1.事實發生日:113/09/13

2.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於110年9月22日證櫃審字第11000648471號函辦理。

3.財務業務資訊:

項目 113年9月16-30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5,648

應收帳款及票據收現: 30,561

借款金額: 0

股東往來: 10,000

到期之應付票據金額: (7,457)

預計支付之帳款金額: (19,406)

應償還借款金額: (1,956)

期末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17,390

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無

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參加關係企業世紀離岸風電設備(股)公司現金增資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取得關係企業世紀離岸風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資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9/13~113/9/1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約1,666仟股(為上限)

每單位價格:每股300元(暫定)

交易總金額:約新台幣500,000,000元(為上限)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世紀離岸風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認購新股,無交易相對人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現金(依現金增資發行條件執行)。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現金增資。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世紀離岸風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新股發行價格。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64.35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本公司(世紀樺欣風能股份有公司)

數量:約5,967仟股(為上限)

金額:約新台幣9.09億元(為上限)

持股比例:約3.51%

權利受限情形:無

母公司(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數量:約101,529仟股(為上限)

金額:約新台幣103.79億元(為上限)

持股比例:約59.72%

權利受限制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10.83%

占公司最近期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5.57%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3,156,344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09月13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09月13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宸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翁瑞燦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全聯會一字第1050527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3/09/13

2.發生緣由:因法人董事寶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任期中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

之二分之一,故董事乙職自然解任。

3.因應措施:

1.選任或變動人員別: 法人董事

2.舊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 寶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白介人

3.新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 不適用

4.異動情形: 解任

5.異動原因: 因法人董事寶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任期中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

之二分之一,故董事乙職自然解任。

6.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不適用

7.原任期:111/06/6~114/06/05

8.新任生效日期: 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0.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0

11.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0

12.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 否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9/13

2.公司名稱: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本公司112年6月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0元(無償發行),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7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82781號函申報

生效在案。

(2)本公司於113年8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0,000股。

依本公司「112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實際發行日期及相關事項

授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之。

(3)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0,000股之給與日、增資

基準日及發行日為113年9月13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9/1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姿羽/本公司財務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9/13

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3年9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9/13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11/13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遠東世紀廣場第二期管理委員會B2會議室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16號地下二樓會議室)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案報告。

(2)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修訂案報告。

(3)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修訂案報告。

(4)本公司「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訂案報告。

(5)本公司「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修訂案報告。

(6)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修訂案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修訂案。

(3)本公司「為他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4)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5)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修訂案。

(6)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7)配合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公開

承銷之股票來源,擬提請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之權利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0/1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1/1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