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9/10
2.發行股數:1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7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新股之10%,計1,000,000股
予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本次發行新股之90%,
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
認購198.79837400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
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臨床試驗費用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10/01
13.最後過戶日:114/09/26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27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0/01
16.股款繳納期間:114/10/03~114/11/03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9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
11403575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募集金額、計
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
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即聲請人,下稱本公司)
生之寶國際再生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相對人)
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台灣士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全字第146號
2.事實發生日:114/09/09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當事人間請求清借款事件(相對人於民國112年9月8日
與聲請人簽立借款合約,向聲請人借款新臺幣1500萬元,相對人並未依約清償借款),
本公司聲請假扣押,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駁回聲請。聲請程序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4.處理過程: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公告,委請律師依法主張本公司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對本公司財務調度及日常營運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即聲請人,下稱本公司)
麗源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即相對人,債權人)
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台灣士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司裁全字第555號、114年度司裁全字第442號
2.事實發生日:114/09/09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就債權人於日前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本公司
財產,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以114年度司裁全字第442號裁定准許,
相對人以114年度司全字第191號假扣押強制執行事件在案。
114年度司裁全字第555號裁定准許,相對人以114年度司全字第244號
假扣押強制執行事件在案。
本公司依民事訴訟法第529條第1項、第4項規定聲請,本案尚未正式進入法院審理,
假扣押之法院應依本公司聲請,命債權人於一定期間內起訴,
債權人不於前開期間內起訴者,本公司得聲請命假扣押之法院撤銷假扣押裁定。
4.處理過程: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公告,委託律師辦理撤銷假扣押裁定相關事宜。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對本公司財務調度及日常營運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託律師辦理撤銷假扣押裁定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4/09/10
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通過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或私募國內可轉換公司債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4/09/10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4/01/01~114/06/30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創新板上市作業需求。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4/09/10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用於治療單純型遺傳性表皮分解性水皰症(EBS)之開發中新藥AC-203,向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提出申請進行第二/三期人體臨床試驗。
1.事實發生日:114/09/10
2.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C-203
3.用途:AC-203為皮膚局部外用軟膏,適用於治療發炎性皮膚疾病,如單純型遺傳性表皮
分解性水皰症(EBS)及大皰性類天皰瘡(BP)等。
4.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本試驗為多國多中心第二/三期臨床試驗,與112/04/07獲得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US FDA) 核准的第二/三期人體臨床試驗為同一計劃。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請說明目前之研發階段係屬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若未通過者,請說明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另請說明未來經營方向及
已投入累積研發費用):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
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向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提出申請進行開
發中新藥 AC-203 之第二/三期人體臨床試驗。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
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應未來市場行銷策略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揭露。
6.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請說明預計完成時間及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1)預計完成時間:本試驗預計3年內完成,惟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7.市場現況:
全球EB患者約有50萬人,其中大多數屬於EBS患者,目前仍未有任何有效治療藥物
可用於EBS患者,現今對EBS患者的照護限於使用傷口敷料以保護傷口及幫助傷口癒合
,使用抗生素以治療或預防感染,或使用止痛藥及抗組織胺以減輕病人痛癢等不適情
形。
8.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9.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NANSHANLIFEPTE.LTD.公告15.5年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定價完成
1.事實發生日:114/09/10
2.發生緣由:代子公司NANSHAN LIFE PTE. LTD.公告
15.5年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定價完成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NANSHAN LIFE PTE. LTD.114年第一次
15.5年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美元3.95億元整
(4)每張面額:美元20萬元整,超過部分為美元1仟元之整倍數
(5)發行價格:99.721(實際有效收益率: 5.911%)
(6)發行期間:15.5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利率為5.875%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
(10)承銷方式:依美國聯邦證券法Regulation S規定於美國境外銷售。
(11)公司債受託人: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12)承銷或代銷機構: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
GOLDMAN SACHS (SINGAPORE) PTE.、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SINGAPORE BRANCH、
BNP PARIBAS、UBS AG SINGAPORE BRANCH
(13)發行保證人: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發行滿十年後,如計算贖回後南山人壽資本適足率大於計算時法定
最低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本公司得提前按本公司債面額加計
應付利息全數贖回。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公司債於114/9/10定價完成,
由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保證人。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公告並非影響公司繼續營運之重大情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1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9/08
2.發生緣由:辭任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傳播媒體名稱:Yahoo奇摩股市新聞、工商時報、中央社
2.報導日期:114/09/08
3.報導內容:
(1)Yahoo奇摩股市新聞
「……目前青焰營收占比快速攀升至集團營收高達近2成,目標明年底全台
開出15家門市,力拚營收翻倍成長;針對資本市場布局,預期2026年中旬
重新送件申請上櫃。」
(2)工商時報
「……目標明年底全台15個門市,有望大幅提高對集團營收貢獻度,
力拚營收翻倍,2026年中送件台股上櫃。」
(3)中央社
「……明年將達15店,目標集團明年會大量展店、營收拚倍增,
並在明年中送件上櫃。」
「……目標在明年底總店數達到600間,餐食占路易莎營收比例約35%,
部分販售健康餐的門市可達4成。」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 上述報導所載內文係為推估,本公司並未正式發佈相關預測性財務數據,
特此澄清,有關本公司財務及營運資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2. 有關媒體報導之申請掛牌上櫃時程,以本公司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遞件申請上櫃日期為主。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公司名稱: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退票、拒絕往來之日期:114/09/08
3.退票之往來銀行:板信銀行丹鳳分行
4.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NA
5.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
延後清償
退票張數及金額:1張 金額共計$3,000,000
6.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無〞):無
7.因應及保全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
說明:因營運資金調度不如預期,導致短期資金周轉問題。
因應對策:已調整調度方向,預計近日內可補足資金缺口
1.公司名稱: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退票、拒絕往來之日期:114/09/09
3.退票之往來銀行:板信銀行丹鳳分行
4.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114/09/09
5.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
延後清償
退票張數及金額:4張 金額共計$16,927,000
6.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無〞):無
7.因應及保全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
說明:因營運資金調度不如預期,導致短期資金周轉問題。
因應對策:已調整調度方向,預計近日內可補足資金缺口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4/09/09
2.重要決議事項:
(一) 通過廢止原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另訂「董事選任程序」案。
(二) 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提請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
(三) 完成全面改選七名董事(含四名獨立董事)案。
(四)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4/09/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陳勳森
(2)董事:陳宇涵
(3)董事:陳寶勳
(4)獨立董事:周後傑
(5)獨立董事:鄭明松
(6)獨立董事:張信閎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陳勳森:
科特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允泰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2)陳宇涵:
宇台投資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3)陳寶勳
寶台投資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固有投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周後傑
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鄭明松
驊昱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崇友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凌騰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6)張信閎
嘉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9/09 ~ 117/09/0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
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三分之二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9/09
2.公司名稱:神達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神達數位股份有限公司(7821-TW)
公佈一百一十四年八月份及一百一十四年累計自結合併營收分別為新台幣6.15億元
及新台幣52.69 億元。較去年同期新台幣6.01億元及新台幣42.71億元成長2.31%及
23.35%。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09/09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陳勳森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陳勳森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
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9.新任生效日期:114/09/0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9/09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林秀蓮
(2)獨立董事:周後傑
(3)獨立董事:鄭明松
(4)獨立董事:張信閎
6.新任者簡歷:
(1)林秀蓮:曾任行政院法規會主任委員
(2)周後傑: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鄭明松:驊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張信閎:嘉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9/09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9/09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林秀蓮
(2)周後傑
(3)鄭明松
(4)張信閎
4.舊任者簡歷:
(1)林秀蓮:曾任行政院法規會主任委員
(2)周後傑: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鄭明松:驊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張信閎:嘉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5.新任者姓名:
(1)林秀蓮
(2)周後傑
(3)鄭明松
(4)張信閎
6.新任者簡歷:
(1)林秀蓮:曾任行政院法規會主任委員
(2)周後傑: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鄭明松:驊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張信閎:嘉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04/23~114/09/08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9/09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四席)暨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
1.發生變動日期:114/09/09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及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陳勳森
(2)董事:陳宇涵
(3)董事:李國同
(4)董事:呂芳榕
(5)董事:林素慧
(6)監察人:王振保
(7)監察人:夏智慧
4.舊任者簡歷:
(1)陳勳森:本公司董事長
(2)陳宇涵:本公司總經理
(3)李國同:本公司董事
(4)呂芳榕:康達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5)林素慧:本公司財務長
(6)王振保:本公司監察人
(7)夏智慧:本公司監察人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陳勳森
(2)董事:陳宇涵
(3)董事:陳寶勳
(4)獨立董事:林秀蓮
(5)獨立董事:周後傑
(6)獨立董事:鄭明松
(7)獨立董事:張信閎
6.新任者簡歷:
(1)陳勳森:本公司董事長
(2)陳宇涵:本公司總經理
(3)陳寶勳:上海子公司總經理
(4)林秀蓮:曾任行政院-法規會主任委員
(5)周後傑: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鄭明松:驊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張信閎:嘉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8.異動原因:全面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 陳勳森:4,884,079股
(2) 陳宇涵:706,615股
(3) 陳寶勳:1,276,068股
(4) 林秀蓮:0股
(5) 周後傑:0股
(6) 鄭明松:0股
(7) 張信閎: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
114/05/23 ~ 117/05/22
11.新任生效日期:114/09/09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全面改選董事,依證券交易法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