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2/03
2.公司名稱:普惠醫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2月3日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事項:
(1)民國一一四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2)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之期間及處所。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0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4/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北斗鎮新工三路60號【北斗工業區管理中心一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一一三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億代富國際(股)公司法人董事改指派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4/2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補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 陳羿君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英屬開曼群島商六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獨立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
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4/02/0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利百特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044,86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646,32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55,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01,3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99,05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營運週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6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5,24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無
(2)日期:
無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5,044,86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901,32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26.3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96.3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財務報表淨值係依據最近期財務報表113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報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2樓之2、12樓之3
2.事實發生日:113/11/19~113/11/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646.68坪
每單位價格:
前三個月:免支付租金
租期第一至第三年度:每月/坪租金新台幣1,785元整
租期第四至第五年度:每月/坪租金新台幣1,820元整
租金總金額:新台幣69,802,656元整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65,634,106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世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期間:依合約起始日起算共計5年3個月
付款金額:
前3個月:免支付
租期第一至第三年度:每月新台幣1,154,324元
租期第四至第五年度:每月新台幣1,176,958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附近區域租賃市場行情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宸瓏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總金額:新台幣65,634,106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勲宏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8)桃市估字第00006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營業辦公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擬提案114年2月6日董事會追認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擬提案114年2月6日審計委員會追認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擬提案114年2月6日董事會追認
1.事實發生日:114/01/23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於114年1月23日收到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裁處書,因違反勞動基準法
第24條第1項規定,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
4.處理過程:本公司將於期限內繳納罰款。
5.處分情形: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10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10萬元整。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無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查核內容改善並依勞動基準法執行。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納諾集團強烈抗議元大證券及台新證券撤任輔導券商決定,捍衛股東權益
1.事實發生日:114/02/03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司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協辦輔導推薦
證券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114年1月22日來函向本公司辭任輔導推薦
證券商,其將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買中心)核准
日起辭任本公司股票申請上市(櫃)之輔導推薦證券商。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對於元大證券及台新證券決定撤任輔導券商表示嚴重抗議。
本公司一貫致力於提供健全的財務報告及經營業績,並且對於本次決定感到困
惑和失望,堅定捍衛股東的合法權益,並呼籲投資者們關注我們的未來發展。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公司營運狀況良好:本公司在
過去數年中持續增長,業績穩定,無任何財務危機與借貸,並在量子水機等創
新領域持續進行研發。我們的財務報告透明,持續受到專業評價機構的肯定,
顯示出我們的經濟基礎。(2)股東交易不便影響權益:元大證券及台新證券撤
任輔導券商的決定對股東造成了無法買賣的困境,這不僅影響了股東的投資權
益,也損害了市場的信任度。我們呼籲元大證券及台新證券能夠重新考量此一
決策,恢復正常交易渠道。(3)未來展望與發展計劃:納諾集團專注於量子水機
的國內外發展,並計畫在未來推出更多創新技術,以促進公司成長。我們將繼
續努力提升自身實力,並為股東創造更高的價值。
本公司呼籲元大證券及台新證券重新考量其對我們公司的舉措,並號召投資者
與我們共同捍衛股東權益,促進公司發展。我們堅信,通過共同行動,可以為
所有股東及市場創造一個更健康、更有利的投資環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2/0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欣穎/稽核室經理/嘉新水泥(股)公司稽核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2/03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通過任命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2/06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2/0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漢來大飯店3F鉑金B廳(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一路168號3F)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將由本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會暨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2) 為使入場更為順暢,欲參加者請先至reurl.cc/1XlADD填寫報名表。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enlitechnology.com/zh-hant/press-center/2025-02-06-pre-ipo-investor-presentation/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2/03
2.公司名稱: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1)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3)(02)2504-8125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2/03
2.公司名稱: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2,500,000元,
發行普通股2,2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1月8日證櫃審字第1130011776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相關事宜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
15%(計337,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85%(計1,913,000股)依證券交易法
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3年6月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
放棄優先認購之權利,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由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
優先分認之規定。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
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三、本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
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
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
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暫定為每股新台幣1,050.42元(競價
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
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
並以不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19倍為上限,即每股價格暫定以新台幣
1,250.0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4/02/06~114/02/10
2.公開申購期間:114/02/14~114/02/18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4/02/17~114/02/19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4/02/11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4/02/19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4/02/20~114/02/24
7.增資基準日:114/02/24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SyntecIntelligenceTechnologySdn.Bhd.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16, Jln Astana 1F, Bandar Bukit Raja, 41050 Klang, Selangor
2.事實發生日:114/2/3~114/2/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租賃面積共1,310.5平方公尺(約396.43坪)
(2)每單位價格:每月每坪租金約馬幣65.59元(含稅)
(3)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馬幣625,397.81元(含稅)(考量租約到期後續租之可能性,
故以25個月計算)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Mysyntec Technology Sdn. Bhd.
(2)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集團整體營運規劃與管理考量。
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依約支付,每月租金馬幣26,000元(含稅)
(2)租賃期間:114/03/01~115/02/28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地區租金行情。
(3)決策單位:依公司內部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公司整體營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事後提報最近期董事會追認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事後提報最近期審計委員會追認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1/16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許董事慈美/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碩士/臺銀證券
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董事樹森/國立高雄工業專科學校機械工程科/臺灣銀行公館
分行兼臺電簡易型分行經理、張董事正康/淡江大學國貿系/華南永昌證券營管部
協理
4.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臺灣金控核派(依臺灣金控114年1月15日第6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
決議辦理)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8/25~115/08/24
7.新任生效日期:114/01/16。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4.44%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
2.報導日期:114/02/02
3.報導內容:
「…2024年下半營運優於上半年,且可望在下半年獲轉盈的績效挹注並弭平
上半年的虧損,2024年全年轉盈,預計在第四季提出上櫃申請。」
「…,最快在 2025 年第四季提出上櫃申請…」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關於上述報導,係媒體推測並非本公司發佈之訊息,謹此澄清。
有關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說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14/02/03
3.報導內容:
……虎山新案大幅增加,2025年預計有雙位數以上成長,毛利率穩定維持38%至40%。…
……培養十個利基型產品,使其成為營收都達10億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媒體對本公司財務相關展望純屬法人與媒體推估與報導,特此澄清說明。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契約種類:
期貨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4/1/29
3.契約金額:
美金110,250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無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不適用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0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已實現損失約美金27,675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因咖啡價格波動大所致;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訂約日113年12/3。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於114年1月21日完成越南AlpacaVietnamCompanyLimited收購案
1.事實發生日:114/01/21
2.公司名稱:昕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4年1月21日完成越南Alpaca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原名Alpaca Vietnam Joint Stock Company)收購案。
Alpaca Vietnam Company Limited為越南少數具有自建保險核心系統研發能力的
公司,主要提供當地大型保險公司數位解決方案,現有客戶涵蓋東南亞及北
歐,其優質的客戶基礎與軟體研發能力,結合昕力資訊在金融保險業的系統服
務經驗,可進一步擴大本公司在國際市場的佈局。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開發中抗癌口服新藥CVM-1118獲美國FDA授予孤兒藥資格用於胰腺神經內分泌腫瘤(PNETs)的治療。
1.事實發生日:114/01/31
2.公司名稱:台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美國食品藥物監督管理局FDA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正式通知,授予台睿開發中抗癌口服小分子
新藥CVM-1118(generic name: foslinanib)取得胰腺神經內分泌腫瘤
(Pancreatic Neuroendocrine Tumors, PNETs)之「孤兒藥認定」資格
(Orphan Drug Designation, ODD)。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CVM-1118。
二、用途:用於治療胰腺神經內分泌腫瘤。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擬授權或與合作國際大藥廠完成第二、三期臨床
試驗。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抗癌口服新藥CVM-1118治療晚期神經內分泌腫瘤
的第二期臨床試驗,已完成最後一名受試者的招募,尚有多名患者正接受治療,將
持續收集服藥受試者之返診資料。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例如繼續研發、
授權他人使用、出售等):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
以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將依相關法規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在美國,根據美國癌症登記(SEER)的數據,2009年至2016年間,胰腺內分泌腫瘤
的發生率約為每10萬人中有1.0人,且隨著診斷技術的進步,這一數字在過去幾十年中
顯著增加,局部、區域和轉移性腫瘤的5年總生存率分別為83%、67%和28%。 值得關注
的是,與其他腫瘤相比,神經內分泌瘤患者的生存期相對較長,且目前尚需有效的
治療藥物。根據Data Bridge Market Research(2023)分析指出,2023年全球神經內分泌
癌市場規模為32.3億美元,預計到2031年將達到71.3億美元,2024-2031年複合成長率
為10.4%。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重要子公司BeliteBio,Inc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遞交FormF-3股份登記表
1.事實發生日:114/01/28
2.公司名稱:Belite Bio, In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本公司持有Belite Bio, Inc 53.66%;若假設該子公司給與之認股權全數經執行轉換為
普通股,本公司對Belite Bio, Inc之持股比例將稀釋為46.26%;若再假設該子公司發行
之權證全數經行使轉換為普通股,本公司對Belite Bio, Inc之持股比例將稀釋為45.19%
。另Belite Bio, Inc於111年績效獎酬計劃訂有Evergreen條款,對本公司可能產生持股
稀釋之影響請參閱112年度股東會年報「捌、特別記載事項」之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
項章節說明。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子公司Belite Bio, Inc董事會決議通過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遞交Form F-3
股份登記表,已於美東時間114年1月27日下午4點遞件並立即生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1/28
(2)增資資金來源: 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 (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未定
(4)每股面額:USD 0.0001
(5)發行總金額:未定
(6)發行價格:由Belite Bio, Inc董事會授權之定價委員會按股票市價或市場慣例決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LBS-008(Tinlarebant)及其他候選新藥之研究與臨床開發、
製造或商業化相關活動,以及用於其他一般公司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營運資金、資本支
出、投資、收購與合作。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i)Form F-3股份登記表日期: 114/1/28
(ii)登記有價證券種類:以美國存託股票(ADSs)發行之普通股(Ordinary Shares)、特別
股(Preferred Shares)、權證(Warrants)、超額配售權利(Overallotment Purchase
Rights)、認購權利(Subscription Rights)、單位證券(Units)、資本票據(Capital
Notes)及/或債權證券(Debt Securities),任一有價證券得單獨或與其他有價證券組合
,一次或分次發行。
(iii)股份登記之效力:Belite Bio, Inc之Form F-3股份登記表已於今日向美國證券交
易委員會遞件並立即生效,Belite Bio, Inc將在此份股份登記表生效日起,得視其實際
需要並經董事會同意一次或分次發行有價證券,惟Belite Bio, Inc並無義務發行任何有
價證券。發行有價證券與否將取決於Belite Bio, Inc董事會之判斷;如經Belite Bio,
Inc董事會同意,相關有價證券得以公開發行、私募或其他法律所允許之方式發行,惟實
際發行方式、具體發行數量、金額及時間亦將由Belite Bio, Inc董事會按當時市場情況
另行決定並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12月份自結財務報表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暨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及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4/01/24
2.發生緣由:依照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60027435號函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年12月
4.自結流動比率:253.09%
5.自結速動比率:177.60%
6.自結負債比率:41.65%
7.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單位: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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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月份 114年01月 114年02月 114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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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額度 328,932 328,717 328,501
已用額度 178,932 178,717 178,501
額度餘額 150,000 150,000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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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3/12月底之未來三個月之現金收支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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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月份 114年01月 114年02月 114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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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金額 314,745 285,537 260,162
現金收入 65,832 62,893 57,190
現金支出 95,040 88,268 96,040
期末餘額 285,537 260,162 2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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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