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龍潭區龍園一路255號(本公司O棟4樓教育訓練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4)私募有價證券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案。
(3) 擬辦理114年私募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14/04/11至114/04/21
(2)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桃園市龍潭區龍園一路255號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2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2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2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4,23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6,188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4,65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2,07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2,08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2,08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0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55,32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9,05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26,27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五路23號(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高雄園區
行政服務大樓401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民國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民國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1名。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3/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瑜芳副理本公司內部稽核副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盈君副理本公司內部稽核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輪調
6.異動原因:職務輪調
7.生效日期:114/03/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麗京棧酒店13F宴會館(新北市泰山區新北大道七段36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4)一一三年度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案。
(2)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4年04月07日起至民國114年04月17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至受理處所。
受理處所: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492-1號5樓之2(連鋐科技)
(二)依公司法規定自114年04月21日至114年06月19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因最後過戶日114年4月20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4年4月18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3/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芸芝/梭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暫代)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鄧芸/梭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稽核人員
(簡歷: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室專案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03/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4年3月27日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用案。
(2)因公司營運發展所需,故進行職務調整;本公司稽核主管
原為張芸芝暫代改由鄧芸擔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台元科技園區台元一街3號二樓
(台元科技園區第三期多功能會議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本次股東常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式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
載明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本公司擬發行11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14/04/18~114/04/28
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梭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二街6號7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2.減資緣由: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293,390元
4.消除股份:29,339股
5.減資比率:0.10%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306,461,72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減資基準日:114/3/27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2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58,99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60,72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79,23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9,62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9,93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9,93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3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199,47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52,88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46,59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2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發行價格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發行普通股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2,000仟元。
4.既得條件:
符合本公司訂定之「11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所定之個人績效或公司營運目標,
並於該年度無違反此辦法。
員工和經理人:共200,000股。
員工達成營運目標後,且未曾有違反法
令、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與保密協議等情事,
可既得其獲配股之100%。營運目標係指本公司達
成下列條件:
完成指定先進封裝設備開發,且需獲得客戶正式訂單,則可獲配股票,
最遲應於民國116年9月30日前完成所定目標。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員工因故辦理離職、退休或資遣時,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
該等事由生效日起即喪失受領股份之資格,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包含其股票股
利)並辦理註銷。
(2)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或死亡或一般死亡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下列
方式處理:
A.員工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於員工離職生效日起即視為達成所有既得條件。
B.員工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對於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員工死亡當日
視為達成所有既得條件,由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
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
C.員工非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對於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員工死亡當
日視為達成所有既得條件,由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
(3)因本公司營運所需,本公司之員工經本公司之要求並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者,
如轉任當年度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其他既得條件,得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主管人員
於本辦法第五條約定之時程比例範圍內,核定其達成既得條件之比例及時限。
(4)對於已達成既得條件而得領取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員工或其繼承人應依本辦法及第
六條第一項之信託約定受領。如因公司作業需要,員工本人或繼承人有須配合辦理股
份領取作業者,員工本人或繼承人應自本公司依本辦法通知領取之日起一年內配合辦
理股份領取的相關作業程序。逾時未能配合辦理者,視為員工或其繼承人拒絕受領,
本公司有權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5)員工違反本公司服務契約、工作規則時,本公司得依情節之輕重向該員工無償收回
尚未既得之股份(包含其股票股利)並辦理註銷。
(6)如員工終止或解除本公司就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之委託辦理信託保管之
代理授權時,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
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7)對於公司無償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予註銷。
(8)併購之處理尚未既得股票應由併購相關契約或計畫約定變更。
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公司訂定之「11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2)、實際得被授與員工及其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
工作績效考核、整體貢獻及特殊功績等擬定之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
通過;惟具經理人身分、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非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
(3)、單一員工被授與之股數,係依處理準則第六十條之九「本公司依第五十六條之一
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
已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
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之規定辦理。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
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
以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本公司董事會前一天(114年3月26日)之「加權平均成交價」62.35元估算,
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可能費用化之最大金額共約為新台幣12,470,000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依本公司於114年3月26日之在外流通股份30,675,511股計算,
對公司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約為新台幣0.41元。
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其股票股利)於未達成既得條件之前,
應先全數交付本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並配合辦理所有的程序及相關文件的簽署。
(2)、除前項保管約定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其股票股利)
,針對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除因本辦法發生繼承情事外,
員工均不得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3)、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前其他權利包括但
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及表決權等,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4)、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
股東權益事項得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5)、於既得期間內,如本公司辦理非因法定減資之減少資本時,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應依減資比例註銷。承上,如本公司係辦理現金減資,本公司因此所退還之
現金須交付信託,於達成既得條件後才得交付員工,惟若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時,
本公司將收回該等現金。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須立即交付信託保管,未達既得條件前因持有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現金股利無須交付信託保管。
員工符合既得條件後將依信託保管契約之約定,
將獲配之股票自信託帳戶撥付員工個人之集保帳戶。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行期間自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得視實際需求,
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提案、發言、表決權及
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3)本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需為變更時,
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增資配股經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2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下半年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7/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9557439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567,887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76016944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5,911,098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7
2.公司名稱: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審字
第1050001900號函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如下:
(1)員工酬勞為新台幣976,393元。
(2)董事酬勞為新台幣976,393元。
(3)上述決議金額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並與113年度財務報告認列金額無差異。
(4)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提請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之3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案
(2)本公司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本公司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4)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
(5)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3)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辦法」修訂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增補選第五屆四席獨立董事選舉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
114年5月17日起至114年6月15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
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
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
【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公告114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作業流程
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2.本公司訂於本公司訂於114年4月9日起至114年4月18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
下午5時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提名),郵寄者以受
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提名)函件』字
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或
提名,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
處理結果通知提案(提名)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
於開會通知書。
3.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
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
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4.受理股東提案(提名)處所: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之3),電話:02-2755-3320。
5.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
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7
2.公司名稱: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因營運規劃考量,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由
「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主辦輔
導推薦證券商「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實際生
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主。
(2)輔導股票上市(櫃)契約之簽訂、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之決定及其他相關未盡事
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3/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玉芬/本公司稽核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濱遠/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計經理、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與辭任
6.異動原因:原任稽核主管因個人生涯規劃於114/03/27辭任生效,新任稽核主管已於
114/03/27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
7.生效日期:114/03/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2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768,25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30,71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08,31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5,68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3,19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73,19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2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056,33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33,28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23,05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3/2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簡秀珍/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江思慧/公司內部稽核人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3/26
8.其他應敘明事項:114/03/26董事會決議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