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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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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本公司三特異性抗體抗癌新藥SOA101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提出治療實體腫瘤(SolidTumors)PhaseI/IIa臨床試驗申請

1.事實發生日:113/12/30

2.公司名稱:聖安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三特異性抗體抗癌新藥「奈米三特異性T細胞銜

接抗體(SOA101)」向台灣衛生福利部藥物管理署(TFDA)提出

治療實體腫瘤(Solid Tumors) Phase I/IIa 臨床試驗申請(IND)。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奈米三特異性T細胞銜接抗體(SOA101)

(2)用途:治療實體腫瘤(Solid Tumors)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Phase I/IIa 臨床試驗、Phase IIb

臨床試驗、Phase III臨床試驗、新藥查驗登記審核。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

析)結果/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向台灣TFDA提出治療

實體腫瘤 Phase I/IIa 臨床試驗審查申請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

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

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

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授權交易或策略合作之談判

資訊,為保護商業競爭機密,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依主管機關審查時間而定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將依專屬授權合約書約定支付權利金,及臨

床試驗相關研發費用、行政規費等。

(6)市場現況:全球抗體治療產業市場持續增長中,依據Precedence

Research報告2023年抗體治療市場達到2,409億美元,預估到

2033年將增加至7,375.9億美元,CAGR達11.48%;依據Stellar

Market Research報告雙特異性抗體市場2023年達到90.8億美元,

預估到2030年快速增長到1,777.7億美元,CAGR達44.2%。

(7)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

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3/12/30

2.公司名稱:為昇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為11,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27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297,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3年12月30日為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3/12/30

2.公司名稱:金興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60,000,000元,發行普通

股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12月16日臺證上一字第113180566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2元,依投

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

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42.26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25倍,故公開申購承銷

價格以每股新台幣40元溢價發行。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30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4/02/17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五路27號思奧共同空間2樓會議室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本公司獨立董事一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1/1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2/1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相關事宜

(一)、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

(含獨立董事)應選名額,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

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應選名額、其受理處所及其他必

要事項,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二)、股東臨時會日期:民國114年2月17日。

(三)、應選名額:獨立董事1名。

(四)、提名受理期間:自民國114年1月3日至114年1月13日17時止。

(五)、提名受理處所:宏偉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新北市五股區五

權五路33號5樓)。

股東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宜

(一)、行使期間:自民國114年2月2日至114年2月14日止。

(二)、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stockservices.tdcc.com.tw)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30

2.減資緣由:獲配限制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以原認購價格

無息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3.減資金額:新台幣116,490元

4.消除股份:11,649股

5.減資比率:0.03%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46,638,71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減資基準日:114/01/17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收回10,400股及其獲配之股利1,249股,合計11,649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3/12/3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公司治理主管:李欣頻 / 本公司財務部經理

資訊安全長:鄭龍加 / 本公司管理部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為強化公司治理及加強資訊安全管理機制。

7.生效日期:114/01/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3年11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負債比率及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暨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使用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3/12/31

2.發生緣由:依據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1200565341號函規定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11

4.自結流動比率: 79.22%

5.自結速動比率: 48.33%

6.自結負債比率: 60.95%

7.因應措施:

(1)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月份 113年12月 114年1月 114年2月

-----------------------------------------------------

期初餘額 95,227 61,500 45,713

現金流入 8,495 11,449 10,475

現金流出 45,566 31,580 27,755

小 計 58,156 41,369 28,433

股東往來 4,000 5,000 15,000

償還借款 656 656 656

期末餘額 61,500 45,713 42,777

台灣地區 8,362 3,706 10,048

大陸地區 53,138 42,007 32,729

-----------------------------------------------------

(2)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使用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月份 融資額度 已動撥金額 可用餘額

-----------------------------------------------------

113年11月 221,228 53,410 135,059

台灣地區 41,748 8,989 0

大陸地區 179,480 44,421 135,059

-----------------------------------------------------

(3)股東往來:截至113年11月底餘額109,000仟元;最近一年最高餘額109,000仟元。

8.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2/3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中放及中擔授信額度案,

授信金額新臺幣16億5千萬元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支應本公司營運資金需求。

10.具體目的:充實營運之資本支出。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收到林慶琳先生辭任股東周月枝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被提名為董事候選人資格之聲明書

1.事實發生日:113/12/30

2.公司名稱:朗齊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公告候選人在案,股東周月枝提名

之董事候選人包括林慶琳先生,惟本公司收到林慶琳先生於113年

12月30日出具致本公司之辭任聲明書,聲明略為:「本人因生涯規

劃考量,爰辭去該董事候選人之提名與資格;縱本人經前開股東會

選任為董事,本人亦不願任朗齊公司董事乙職,特此聲明。」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2/30

2.公司名稱:晶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114年度工作計劃案。

(2)審議本公司內部人年終獎金發放案。

(3)審議本公司內部人年度調薪案。

(4)本公司114年度營運計劃暨預算案。

(5)本公司114年度稽核計劃。

(6)投保董事及經理人責任險。

(7)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公費案。

(8)資金貸予子公司案。

(9)背書保證案。

(10)修訂本公司內控制度【其他管理制度循環】,新增【永續資訊之管理】。

(11)訂定永續資訊管理作業辦法案。

(12)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案。

(13)購置機器設備案。

(14)修訂本公司薪資結構案。

(15)擬訂定本公司「11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13年第四季執行換發新股之

增資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12/3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鄧婷 經理/本公司內部稽核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12/30

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3年12月30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12/3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2,85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之需求(舊約換約)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15,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5,204

5.計息方式:

依借款合約為主

6.還款之:

(1)條件:

依借款合約為主

(2)日期:

依借款合約為主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3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12/3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28,57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92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應營運所需向金融機構或銀行融資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15,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5,20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為主

(2)日期:

依合約為主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14,28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5,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8.1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0.4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擬購置12吋濺鍍機2台

2.事實發生日:113/12/30~113/12/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預計設備總交易金額:美金300萬元(暫估匯率32.7折合台幣約98,1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光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合約洽談中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本公司拓展新產品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2月3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2月3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30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4/03/04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2-3號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臨時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0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3/0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行使期間:自民國114年02月17日至114年03月01日止

(2)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30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90,000仟元整。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3/12/31~114/02/2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40元至90元之間,惟若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

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公告113年第二次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3/12/30

2.公司名稱: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原持有御華生醫股份92.5%,本次現金增資後持股為81%。

5.發生緣由:依據子公司御華生醫113/10/31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俟股款收足後訂定增

資基準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子公司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113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總股數22,000,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元,認購價格新台幣9.5元,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209,000,000元,

業已全數收足。

(2)子公司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訂定113年12月30日為增資基準日。

(3)本次增資將作為新藥NBM-BMX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一種惡性腦癌),葡萄膜色素瘤

(一種眼癌)轉移至肝臟之二期臨床試驗之用。

根據DataM Intelligence Analysis 2024年報告,全球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癌藥物市場

2022年達到24億美元,預計到2031年將達到45億美元,以8.6%的複合年成長率增長。

葡萄膜色素瘤的市場規模根據Mordor intelligence的報告在2024年為14.9億美元,

預計在2029年將達19.6億美元,以5.70%的年複合成長率增長。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參與子公司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113年第二次現金增資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3/12/30~113/12/3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公司92.5%持有之子公司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2,000,000股

,每單位發行價格新台幣9.5元,保留發行股數10%,計2,200,000股供員工認購;

發行股數90%,即19,8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

及其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認購198股。本公司得按持股比例92.5%認購18,315,000股。

子公司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現金增資,113年10月31日董事會決議擬認購

6,320,000股,交易總金額為60,040,000元,並放棄原股東可認購新股11,995,000股。

特定人認購不足者,授權董事長於6,000,000股內由本公司認購之。

本公司最終認購6,320,615股,交易總金額為60,045,794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92.5%持有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子公司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增資作業時程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0.73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股權:81.00%

累積投資金額:152,546仟元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例:21.76%

佔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23.91%

營運資金:579,587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股權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依113年10月31日彥臣董事會決議,御華生醫特定人認購不足者,授權董事長於6,000,000股內由本公司認購之。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依113年10月31日彥臣董事會決議,御華生醫特定人認購不足者,授權董事長於6,000,000股內由本公司認購之。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恒立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鄭瑞宗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1.金管會證字第5569號。

2.中市會證字第681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過去一年:投資新臺幣42,500,000元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1.子公司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於該公司113年10月31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113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2.本公司於113年10月31日董事會決議參與

子公司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6,320,000股,金額合計60,040,000元。

放棄認購之11,995,000股,為使本公司全體股東共享御華公司經營成果,將由本

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所載持股數按比例計算優先

認購,每仟股可認購御華公司243.356股。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則依御華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御華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之;特定人認購不足者,授權董事長於6,000,000股內由本公司認購之。

3.依經濟部84年4月29日商207018號函規定本次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

全體彥臣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特定人身份認購,若欲放棄認購權利亦不

得將認購權利移轉他人。

4.補充公告子公司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其中特定人認購不足者,授

權董事長於6,000,000股內由本公司認購之。本公司最終認購6,320,615股,交

易總金額為60,045,794元,發行普通股後,流通在外股數將自100,000,000股

增加至122,000,000股,本公司持有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將自

92,500,000股增加為98,820,615股,持股比例由92.5%下降至約81.00%。本

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係因子公司御華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

留發行股數10%由員工認購;又本公司放棄可認購新股計11,994,385股所致。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增提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新台幣15億元整

1.事實發生日:113/12/30

2.公司名稱: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增提外匯價格變動準備

金新台幣15億元整。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與南京新百藥業有限公司及江西容昌醫藥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三方合作備忘錄共同開發右旋糖酐鐵注射液產品市場

1.事實發生日:113/12/3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南京新百藥業有限公司及江西容昌醫藥貿易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12/3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原創生醫為創新藥開發與藥品開發技術服務的特殊技術平臺公司,擁有研發實力和豐富

的產品資源,新百藥業為中國華潤醫藥集團子公司,容昌醫藥為專業藥品通路商。今本

著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的原則,充分利用各自的優勢,資源互補,建立長期戰略合作夥

伴關係,在右旋糖酐鐵注射液品種之原料藥開發、產品銷售、生產製造等方面開展廣泛

深入的合作,以期實現共同發展。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項合作協議如依合約進展順利,本公司將透過簽約金、里程碑金及銷售分潤等方式對

公司財務業務帶來正面效益。

10.具體目的:

協助新百藥業改良右旋糖酐鐵原料藥製程後成為獨家原料藥供應商,並透過容昌醫藥公

司銷售通路 共同開發右旋糖酐鐵注射液市場。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合約金額與內容待簽訂後另行公告。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

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