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幸福人壽公司公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自103年8月12日下午5時30分,依據 保險法相關規定,對本公司進行接管,並委託財團法人保險 安定基金為接管人。1.事實發生日:103/08/12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自103年8月12日下午5時30分,依據保險法第149條第3項第2款、第4項、第149條之1及第149條之3第1項規定,對本公司進行接管,並委託財團法人險安定基金為接管人。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2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4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及本公司第九屆第25次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3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時正。二、開會地點: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7樓)。三、停止股票過戶起迄日期: 103年4月26日至103年6月24日。四、會議事項(暫訂):(一)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102年度營業狀況。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財務報表報告書。(二)承認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2.102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非不動產)」。3.增訂本公司董事薪資報酬辦法。4.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四)選舉事項:選舉第十屆董事。(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五、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4月25日下午4時3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5樓 電話:02-2381-7172(三)辦理過戶方式:親臨本公司辦理:截止時間為103年4月25日下午4時30分前。掛號郵寄:截止時間為103年4月25日下午12時前,以郵戳為憑。(四)其他:無六、辦理公告受理股東提案事宜: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600,000,000股)1%以上股份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請自行登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相關公告,並請依公告事項辦理。七、辦理公告受理三席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事宜: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本公司章程第21條之1等法令規定,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600,000,000股)1%以上股份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者,請自行登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本公司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相關公告,並請依公告事項辦理。八、其他應公告事項:(一)開會通知書於開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其開會召集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管理部股務洽詢補發。(二)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5樓管理部)。九、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2主旨:公告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2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4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相關規定公告。公告事項:一、開會日期時間:中華民國103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時正。二、開會地點: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六號七樓)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1.股東資格: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時,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提案內容: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3.受理期限:自103年4月20日起至103年4月30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4.受理處所: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部地址:100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六號五樓電話:02-2381-7172四、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3主旨:公告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2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4公告內容: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本公司章程第21條之1。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3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時正。二、開會地點: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六號七樓)三、得提名三席獨立董事候選人之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5條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600,000,000股)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股東常會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四、受理提名期間及方式:自103年4月20日起至103年4月30日止,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規定之提名期間內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復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五、受理提名處所: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六號五樓電話:02-2381-7172六、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5條及本公司章程第21條之1,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規定:(一)應選獨立董事名額:三席。(二)提名人應檢附文件: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三)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之情形: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2.提名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3.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4.未檢附公司法192條之1第4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七、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40日前,將合於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之候選人名單及其學經歷、持有股份數額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且將審查結果通知提名股東。八、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九、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4主旨:更正~~~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2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4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及本公司第九屆第25次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3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時正。二、開會地點: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六號七樓)三、停止股票過戶起迄日期:103年4月26日至103年6月24日。四、會議事項(暫訂):(一)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102年度營業狀況。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財務報表報告書。(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2.本公司102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非不動產)」。3.增訂本公司董事薪資報酬辦法。4.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四)選舉事項:選舉第十屆董事。(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五、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4月25日下午4時3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5樓 電話:02-2381-7172(三)辦理過戶方式:親臨本公司辦理:截止時間為103年4月25日下午4時30分前。掛號郵寄:截止時間為103年4月25日下午12時前,以郵戳為憑。(四)其他:無六、辦理公告受理股東提案事宜: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600,000,000股)1%以上股份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請自行登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相關公告,並請依公告事項辦理。七、辦理公告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事宜: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本公司章程第21條之1等法令規定,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600,000,000股)1%以上股份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者,請自行登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本公司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相關公告,並請依公告事項辦理。八、其他應公告事項:(一)開會通知書於開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其開會召集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管理部股務洽詢補發。(二)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5樓管理部)。九、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5主旨:更正~~~公告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2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4公告內容: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本公司章程第21條之1。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3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時正。二、開會地點: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六號七樓)。三、得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之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5條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600,000,000股)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股東常會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四、受理提名期間及方式:自103年4月20日起至103年4月30日止,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規定之提名期間內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復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五、受理提名處所: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六號五樓電話:02-2381-7172六、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5條及本公司章程第21條之1,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規定:(一)應選獨立董事名額:至少三席。(二)提名人應檢附文件: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三)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之情形: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2.提名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3.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4.未檢附公司法192條之1第4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七、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40日前,將合於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之候選人名單及其學經歷、持有股份數額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且將審查結果通知提名股東。八、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九、特此公告。
/*TL 40 2875 幸福人壽 102/07/01 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1年減資全面換發新股發放日期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1年減資全面換發新股發放日期公告公告內容: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減資案業經101年11月23日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101年12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6277號函核准辦理在案,復報經經濟部102年6月21日經授商字第10201108890號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貳、前項減資全面換發之新股於102年07月18日起發放。參、茲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6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000,000,000元。二、本次減資股數: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臺幣1,000,000,000元。三、本次減資後全面換發股數:5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臺幣5,000,000,000元。四、本次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為102年5月30日。五、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2年5月26日至5月30日。六、股票簽證機構:台灣銀行信託部。七、本次減資全面換票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八、股票換發手續及應備文件:1.已辦妥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文件:(1)換發申請書(2)應備妥全部持有之舊股票(3)原留印鑑。2.尚未辦妥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文件:(1)換發申請書(2)應備妥全部持有之舊股票(3)原留印鑑(4)身分證影本(舊戶免附)(5)股東印鑑卡(舊戶免附)(6)轉讓過戶申請書(7)完稅之證券交易稅,先行辦理換發新股票,再辦理過戶手續。九、換發股務機構地點: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5樓,電話:(02)23817172#511。肆、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本公司102年05月14日第九屆第18次董事會決議,重新訂定102年05月30日為新減資基準日之相關事項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2年05月14日第九屆第18次董事會決議,重新訂定102年05月30日為新減資基準日之相關事項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經101年11月23日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於本年度辦理減資新台幣十億元,銷除普通股股份一億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五十億元,均為普通股五億股,每股面額十元。二、本公司減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101年12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6277號函核准辦理在案。三、本公司102年04月15日因故公告展延101年度原訂減資基準日之相關事宜,今因原訂參與增資之應募人傾獲投審會及保險局許可核准,復經102年05月14日第九屆第18次董事會決議,重新訂定102年05月30日為新減基準日,依法自102年05月26日起至05月30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期間,同時前(102年04月01日)公告102年6月25日(星期二) 為本公司召開102年股東常會,依法自102年4月27日至6月25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期間。四、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H501011 人身保險業。(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8樓。(四)公告方式:揭露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七人,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 年,連選得連任。(六)原已發行股份總數及金額:已發行股份總數計六億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實收資本總額為六十億元。(七)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條件:本次減資作業將依減資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減資,每仟股約減少166.66667股,減資後產生之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將全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承購,並以畸零股現金給付(至元為止)減資畸零股之股東,其他有關辦理減資事項授權董事會辦理。(八)減資銷除已發行股份後總額及金額:依目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普通股六十億元計算,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五十億元,均為普通股五億股,每股面額十元。(九)減資計劃概要: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五、相關減資換股作業事宜,俟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後,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辦理減資換發新股股票,股東持舊票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管理部換發新股。六、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七、特此公告。相關財務報表:無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TL 16 2875 幸福人壽 102/04/15 本公司因故展延101年度原訂減資基準日至102年7月11日。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因故展延101年度原訂減資基準日至102年7月11日。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經101年11月23日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於101年度辦理減資新台幣十億元,銷除普通股股份一億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五十億元,均為普通股五億股,每股面額十元。二、本公司減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101年12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6277號函核准辦理在案。三、本公司於102年1月21日第九屆第16次董事會決議,訂定102年4月11日為減資基準日,另授權董事長於減資基準日前得視增資進度調整之,今因原訂參與增資之應募人為外國法人,尚未獲投審會及保險局許可核准,因故展延原訂減資基準日(原訂102年4月11日為減資基準日,原停止股票過戶期間為自102年4月7日起至4月11日止)至102年7月11日,展延後之停止股票過戶期間為自102年7月7日起至7月11日止。四、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5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5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及本公司第九屆第17次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時正。二、開會地點: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六號七樓)。三、停止股票過戶起迄日期: 102年4月27日至6月25日。四、會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101年度營業狀況。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2.本公司101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三)討論事項:無(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五、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4月26日下午4時3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5樓管理部電話:02-2381-7172(三)辦理過戶方式:1.親臨本公司辦理(截止時間為102年4月26日下午4時30分前)。2.掛號郵寄﹝截止時間為102年4月26日下午12時00分前,以郵戳為憑﹞(四)其他:無六、辦理公告受理股東提案事宜: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600,000,000股)1%以上股份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102年04月15日起至102年04月30日止,請自行登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相關公告,並請依公告事項辦理。七、其他應公告事項:(一)開會通知書於開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2規定,其開會召集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管理部股務洽詢補發。(二)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5樓管理部)。八、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辦理減少資本額新台幣十億元整,銷除股份一億股之相關事項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辦理減少資本額新台幣十億元整,銷除股份一億股之相關事項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經101年11月23日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於本年度辦理減資新台幣十億元,銷除普通股股份一億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五十億元,均為普通股五億股,每股面額十元。二、本公司減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101年12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6277號函核准辦理在案。三、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減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H501011 人身保險業。(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8樓。(四)公告方式:揭露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七人,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 年,連選得連任。(六)原已發行股份總數及金額:已發行股份總數計六億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實收資本總額為六十億元。(七)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條件:本次減資作業將依減資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減資,每仟股約減少166.666666666667股,減資後產生之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將全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承購,並依股票面額以現金給付(至元為止)減資畸零股之股東,其他有關辦理減資事項授權董事會辦理。(八)減資銷除已發行股份後總額及金額:依目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普通股六十億元計算,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五十億元,均為普通股五億股,每股面額十元。(九)減資計劃概要: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四、本公司於102年1月21日第九屆第16次董事會決議,訂定102年4月11日為減資基準日,另授權董事長於減資基準日前得視增資進度調整之,調整後之減資基準日再行公告之;依法自102年4月7日起至4月11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4月5日(星期五)下午5時00分前駕臨或102年4月6日(星期六)下午12時00分前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5樓本公司管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五、相關減資換股作業事宜,俟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後,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辦理減資換發新股股票,股東持舊票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管理部換發新股。六、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七、特此公告。
101.10.15金管保財字第 10102512370 號函核准郭明枝先生 擔任本公司總經理乙職。1.董事會決議日:101/05/30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總經理:陳文燕先生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總經理:郭明枝先生5.異動原因:101/05/30召開第九屆第8次董事會議,通過委任郭副總經理明枝先生擔任本公司總經理乙職,,接替原任總經理陳文燕先生申請自101.07.01起退休,依金管會101.10.15金管保財字第 10102512370 號函核准自101.10.15起擔任本公司總經理乙職。6.新任生效日期:101/10/15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101.10.15金管保財字第 10102512370 號核准函辦理。
處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負責人罰鍰案一、裁罰時間:101年4月5日二、受裁罰對象: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鄧○○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行為時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第 178條第1項第7款、第 179條、行為時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第5款。四、違反事實理由:該公司投資購買「台中市南屯區田心段1021、1021-2、1686等三筆毗鄰地號土地之權利持分」案,於100年12月14日與交易對象簽約,且交易總金額累積已達新臺幣4.18億元,惟遲至100年12月19日始辦理公告申報,核已違反行為時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五、裁罰結果:依行為時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對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處以罰鍰新臺幣24萬元。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06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08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06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及本公司第九屆第7次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6日(星期三)上午10時正。二、開會地點: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六號七樓)會議室。三、停止股票過戶起迄日期:101年4月8日至6月6日。四、會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100年度營業狀況。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2.本公司100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三)討論事項:無(四)其他討論議案及臨時動議。五、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1年4月6日下午4時3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5樓管理部電話:02-2381-7172(三)辦理過戶方式:1.親臨本公司辦理(截止時間為101年4月6日下午4時30分前)。2.掛號郵寄﹝截止時間為101年4月8日下午12時00分前,以郵戳為憑﹞(四)其他:無六、辦理公告受理股東提案事宜: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600,000,000股)1%以上股份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請自行登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相關公告,並請依公告事項辦理。七、其他應公告事項:(一)開會通知書於開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2規定,其開會召集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管理部股務洽詢補發。(二)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5樓管理部)。八、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0年減資全面換發新股發放日期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減資案業經100年12月5日10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1年1月10日金管證一字第1000063723號函核准辦理在案,復報經經濟部101年2月9日經授商字第10102033080號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貳、前項減資全面換發之新股於101年3月5日起發放。參、茲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6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000,000,000元。二、本次減資股數: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臺幣1,000,000,000元。三、本次減資後全面換發股數:5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臺幣5,000,000,000元。四、本次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為101年1月19日。五、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1年1月15日至101年1月19日。六、股票簽證機構:台灣銀行信託部。七、本次減資全面換票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八、股票換發手續及應備文件:1.已辦妥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文件:(1)換發聲請書(2)應備妥全部持有之舊股票(3)原留印鑑。2.尚未辦妥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文件:(1)換發聲請書(2)應備妥全部持有之舊股票(3)原留印鑑(4)身分證影本(舊戶免附)(5)股東印鑑卡(舊戶免附)(6)轉讓過戶申請書(7)完稅之證券交易稅,先行辦理換發新股票,再辦理過戶手續。九、換發股務機構地點: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5樓,電話:(02)23817172#511。肆、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相關財務報表:無
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減少資本額新台幣十億元整,銷除股份一億股之相關事項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減少資本額新台幣十億元整,銷除股份一億股之相關事項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經100年12月5日10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於本年度辦理減資新台幣十億元,銷除普通股股份一億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五十億元,均為普通股五億股,每股面額十元。二、本公司減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101年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3723號函核准辦理在案。三、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減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H501011 人身保險業。(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8樓。(四)公告方式:揭露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七人,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二人,任期為均三年,連選得連任。(六)原已發行股份總數及金額:已發行股份總數計六億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實收資本總額為六十億元。(七)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條件:本次減資作業將依減資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減資,每仟股約減少166.666666666667股,減資後產生之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將全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承購,並依股票面額以現金給付(至元為止)減資畸零股之股東,其他有關辦理減資事項授權董事會辦理。(八)減資銷除已發行股份後總額及金額:依目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普通股六十億元計算,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五十億元,均為普通股五億股,每股面額十元。(九)減資計劃概要: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四、本公司於101年1月16日第九屆第6次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1月19日為減資基準日,依法自101年1月15日起至1月19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1月14日(星期五)下午5時00分前駕臨或101年1月14日 (星期六)下午12時00分前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5樓本公司管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五、相關減資換股作業事宜,俟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後,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辦理減資換發新股股票,股東持舊票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管理部換發新股。六、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七、特此公告。相關財務報表:無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本公司10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0/12/05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11/0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12/05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公司第九屆第四次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0年12月5日(星期一)上午10時正。二、開會地點: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六號七樓)。三、停止股票過戶起迄日期:100年11月6日起至12月5日。四、會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監察人審查100年上半年度決算報告書。2.前次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0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2.本公司100年上半年度虧損撥補表。(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減資銷除股份壹億股案。2.本公司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壹億股案。3.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4.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四)臨時動議。五、依證交法第43-6條規定,本公司100年度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壹億股案應說明事項:(一)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參考價格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由於本公司最近期之財報每股淨值為負,定價難以維持面額以上,採折價發行,以前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2元為參考價格。2.私募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成數:為保障原有股東權益,私募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3.訂定私募價格:定為新台幣2元。4.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低於面額折價發行會造成累積虧損增加,未來可能因累積虧損增加而須由股東會決議辦理減資。(二)特定人選擇之方式:1.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規定之對象募集之。2.應募人:法人應募人/其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其前十大股東與公司之關係Golden BenchmarkHoldings LTD./徐景星(100%)/該公司股東徐景星為本公司法人董事富霖國際資產管理開發有限公司代表人英屬維京群島商軒景集團有限公司/鄧文聰(50%)張淑絹(50%)/該公司股東張淑絹為本公司法人董事富久有限公司代表人3.應募人選擇方式與目的:因本公司目前淨值為負,不易洽得新投資人,故由本公司原大股東全數認購。4.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大股東,Golden Benchmark Holdings LTD.於98年10月參與本公司私募增資1億股、99年12月參與本公司私募增資5仟萬股,佔本公司持股比例22.22%;英屬維京群島商軒景集團有限公司97年9月參與本公司私募增資3.25億股,99年12月參與本公司私募增資5仟萬股,佔本公司持股比例45.95%。(三)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1.不採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金募集之時效性及可行性,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以期能順利募集所需資金。2.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普通股總額1億股。3.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提高資本適足率。4.預計達成效益:強化公司財務結構,提高資本適足率。查詢相關資訊之網址如下: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se.com.tw/mops.htm公司網址:http://www.singforlife.com.tw(四)分次發行: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由應募人Golden Benchmark HoldingsLTD.及英屬維京群島商軒景集團有限公司就本次發行股數各二分之一,一次辦理認購完成。(五)本公司於本次私募董事會決議前一年未發生經營權重大變動。六、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0年11月4日16時3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5樓管理部電話:02-2381-7172(三)辦理過戶方式:1.親臨本公司辦理(截止時間為100年11月4日16時30分前)2.掛號郵寄(截止時間為100年11月5日24時00分前,以郵戳為憑)(四)其他:無七、其他應公告事項:(一)開會通知書於開會前15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2及公司法183條第2項規定,其開會召集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管理部股務洽詢補發。(二)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2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5樓管理部)。八、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本公司於100/06/28召開第九屆第1次董事會議,選出鄧董事文聰先生為新任本公司董事長。1.董事會決議日:100/06/28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鄧文聰先生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鄧文聰先生5.異動原因:100/06/28召開第九屆第一次董事會議,選出鄧文聰先生為新任本公司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0/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0/06/22召開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依本公司章程第21條及第21之1規定,選舉第九屆董事及監察人,選出九席董事(含二席獨立董事)及二席監察人,任期三年,自100年6月22日至103年6月21日止;並於100/06/28召開第九屆第一次董事會選出鄧董事文聰先生為新任本公司董事長,任期自100年06月28日起至103年06月21日止。
公告序號:1主旨: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99年減資全面換發新股發放日期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減資案業經99年12月27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0年1月17日金管證一字第0980044060號函核准辦理在案,復報經經濟部100年5月12日經授商字第10001097100號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貳、前項減資全面換發之新股於100年6月1日起發放。參、茲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6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000,000,000元。二、本次減資股數: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臺幣1,000,000,000元。三、本次減資後全面換發股數:5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臺幣5,000,000,000元。四、本次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為100年4月11日。五、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0年4月7日至100年4月11日。六、股票簽證機構:台灣銀行信託部。七、本次減資全面換票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八、股票換發手續及應備文件:1.已辦妥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文件:(1)換發申請書(2)應備妥全部持有之舊股票(3)原留印鑑。2.尚未辦妥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文件:(1)換發申請書(2)應備妥全部持有之舊股票(3)原留印鑑(4)身分證影本(舊戶免附)(5)股東印鑑卡(舊戶免附)(6)轉讓過戶申請書(7)完稅之證券交易稅,先行辦理換發新股票,再辦理過戶手續。九、換發股務機構地點: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5樓,電話:(02)23817172#511。肆、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本公司因故展延99年度原訂減資基準日,新減資基準日將俟投審會及保險局許可核准後,再行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因故展延99年度原訂減資基準日,新減資基準日將俟投審會及保險局許可核准後,再行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經99年12月27日9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於本年度辦理減資新台幣十億元,銷除普通股股份一億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五十億元,均為普通股五億股,每股面額十元。二、本公司減資暨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100年1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3700號函核准辦理在案。三、本公司於100年1月31日第八屆第28次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減資基準日前得視增資進度調整之,今因原訂參與增資之應募人為外國法人,尚未獲投審會及保險局許可核准,因故展延原訂減資基準日(原訂100年3月17日為減資基準日,原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期間為自100年3月13日起至3月17日止),本公司將俟增資進度一但獲許可核准後,旋即召開董事會決議新的減增資基準日後,再行公告99年度新的減資基準日之相關事項之公告。四、特此公告。相關財務報表: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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