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總經理葉正吉、副總經理莊碧娥、
協理王志誠、協理賴永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總經理葉正吉:燁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惠民(江蘇)環保科技(股)公司董事
兼總經理
(2)副總經理莊碧娥:樂群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樂豐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3)協理王志誠:惠連薄膜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4)協理賴永憲:天晴和永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顧問律師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董事吳萬益及董事吳庭樂,因利益
關係迴避未參與討論及表決外,代理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總經理葉正吉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惠民(江蘇)環保科技(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錫市高浪東路50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水處理工程及廢(汙)水處理等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4/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萬美崙仁大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79,74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配合子公司銀行融資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75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配合子公司銀行融資提供保證期間屆滿到期自動解除
(2)日期:
配合子公司銀行融資提供保證期間屆滿到期自動解除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011,63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935,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70.2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5.8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新藥UA002治療男性勃起功能障礙臨床一期收案完成,即將進入臨床二期(Ph2a)(補充評估指標結果)
1.事實發生日:114/04/02
2.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UA002(同種異體羊水幹細胞)。
3.用途:利用幹細胞修復再生之能力治療口服藥物無效之勃起功能障礙患者。
相關訊息連結:請參閱台灣藥品臨床試驗資訊網
e-sub.fda.gov.tw/ClinicalTrialInfo/case-search/UA-CT-0201
4.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一期臨床試驗、二期臨床試驗、三期臨床試驗及新藥查驗
登記審核。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請說明目前之研發階段係屬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若未通過者,請說明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另請說明未來經營方向及
已投入累積研發費用):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影響
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A)臨床試驗設計介紹
a.試驗計畫:UA-CT-0201
b.試驗目的及評估指標:本試驗主要目的為評估口服藥物無效之勃起功能障礙
(ED)患者接受海綿體注射UA002的安全性及耐受性。主要評估指標為受試者的
安全性與耐受性,並根據試驗中受試者的劑量限制毒性(DLT)觀察結果,確定
UA002的最大耐受劑量(MTD)。本試驗次要目的為評估UA002對患有糖尿病(DM)
或根除性攝護腺切除術(RP)之相關ED受試者的初步療效,次要評估指標為依
據勃起功能障礙所設計之標準療效問卷進行療效評分。
c.試驗階段分級:一期臨床試驗。
d.藥品名稱:UA002(同種異體羊水幹細胞)。
e.宣稱適應症:口服藥物無效之勃起功能障礙。
f.試驗計畫受試者人數:一期臨床試驗共收納10位受試者。
(B)評估指標結果
UA-CT-0201一期臨床試驗共收納10位口服藥物無效之勃起功能障礙(ED)患者,
本試驗主要目的為評估UA002的安全性及耐受性。受試者接受海綿體注射UA002
後皆未發生劑量限制毒性(DLT)及嚴重不良事件(SAE),呈現良好的安全性及耐
受性及未達到最大耐受劑量(MTD)。本試驗次要評估指標第一項為美國FDA核准
勃起功能障礙之標準療效指標問卷(IIEF-EF)的評分變化值。截至目前觀察期
間,以IIEF-EF問卷進行評估,可觀察到高達七成比例患者有改善的趨勢;從
有反應的患者中,五成以上達到臨床有意義的改善 (Minimal clinically
important difference,MCID)。
(C)若為知悉新藥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之統計資料時,並請說明未來
新藥打入市場之計畫:不適用。
(D)單一臨床試驗結果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
判斷謹慎投資。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
本公司將依計劃展開二期臨床試驗。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
因涉及未來授權談判資訊及保護商業競爭機密,為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
予揭露。
6.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請說明預計完成時間及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1)預計完成時間:
實際時程依二期臨床試驗執行進度調整。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不適用。
7.市場現況:
(1)現行口服藥無效的勃起功能障礙族群,主要來自於神經受損(例如:攝護腺癌症患
者經攝護腺根除術發生之併發症)或複雜性血管合併神經損傷(例如:糖尿病相關之
勃起功能障礙)。臨床前動物實驗顯示,UA002 具有雙重機制,可同時修復神經與
血管組織。
(2)根據Precedence Research市調報告,今(2025)年全球的勃起功能障礙藥物市場規
模有31.9億美金,若以年複合增長率8.69%推估,2034年的市場值將達到全球67.4
億美金之譜。
(3)現行勃起功能障礙藥物以口服為大宗,然目前既有藥物仍有不少待克服的缺點,
包括多種副作用,以及不適合服用高血壓藥物之病患使用,且原廠藥物還面臨專利
到期,PDE-5 抑制劑學名藥競爭激烈,對創新療法有強烈市場需求。
8.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9.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案變更認股繳款期間(因市況變化劇烈影響調整認股繳款期間)
1.事實發生日:114/04/07
2.公司名稱:築間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由於國內資本市場市況變化劇烈,為使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案
資金順利募集,故變更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78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47,8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114年3月20日證櫃審字第114000096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5%計
717,000股 供員工認購,其餘計4,063,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
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3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以
供全數提撥辦理初次上櫃前公開發行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
優先分認規定之限制。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認購。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
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4/04/15~114/04/17(更新)
(2)公開申購期間:114/04/18~114/04/22(更新)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4/04/23~114/04/25(更新)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4/04/24(更新)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4/04/23(更新)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4/04/28(更新)
(7)增資基準日:114/04/28(更新)
五、有關暫訂每股承銷價格,將於日後再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4/07
2.公司名稱:鴻勁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美國總統川普於114年4月2日宣布對多國實施對等關稅政策。
6.因應措施:本公司雖有美國客戶,然其出貨地點主要係以亞洲地區/台灣地區
之大型封測廠為主,113年度直接出貨至美國之產品佔合併營收比例低於5%,
故預期美國關稅政策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0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4/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年06月16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整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H棟3-2號9樓(南港IC設計育成中心0913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無。
(四)選舉事項:
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案。
(五)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無。
6.股票最後過戶日:114年04月17日
7.股票停止過戶日:114年04月18日起至114年06月16日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訂於114/04/09至114/04/21止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提案
及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受理提案處所: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行處(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7樓之2)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4/07
2.發生緣由: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4/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31,15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1,73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4,66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4,47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4,47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4,47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1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11,73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9,15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2,583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4/07
2.公司名稱:泓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美國總統川普於114年4月2日宣布對多國實施對等關稅策。
6.因應措施:本公司目前粉體設備之客戶以台灣為主,
有關鋰錳鐵正極材料之美國客戶仍處於驗證階段,截至目前尚未貢獻營收,
預期美國關稅政策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第C04版
2.報導日期:114/04/03
3.報導內容:
...該公司將在今年4月下旬掛牌上市,...
...永鴻生技今年營收、獲利都將呈兩位數成長。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報導純屬媒體臆測推估,
相關訊息應以本公司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資訊為準,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報導內容為媒體、法人等單位推估與臆測,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
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14/04/03
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第B04版:「長興表示,UV光固
化材料產業穩定增長,全球紫外線單體市場
2024∼2030年期間預估年複合增長率達5.2%,
長興將強化大陸、歐美及東南亞、南亞市場推展耕耘。
至於旗下長廣(7795)掛牌進度預計7月送件,若一切
順利推展,最快年底或可掛牌上市。....」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以上關於本公司
掛牌進度之媒體報導係為媒體推估及臆測。有關本公
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特此聲明。
6.因應措施:本公司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火星控股(股票代碼7720)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該公司與火星生技(股票代碼7731)無任何關聯,為避免投資人混淆,特此澄清。
1.傳播媒體名稱:市場流傳訊息
2.報導日期:114/04/06
3.報導內容:火星控股即將撤銷公開發行…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火星控股(股票代碼7720)於114/4/2發布重大訊息說明將
申請停止公開發行,火星生技與火星控股之間並無相互持股,
公司管理階層亦無重疊之情事,火星生技營運一切正常,
為避免投資人混淆,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重型工程支援船
2.事實發生日:114/4/3~114/4/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一艘
每單位價格:EUR 113,327,289.21
交易總金額:EUR 113,327,289.21
註: 以匯率35.71估算。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Vard Group AS
非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分期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議價
決策單位:經董事會決議並授權董事長簽訂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次投資之主要目的在於優化船隊結構,進一步擴展營運能量,
強化本公司於台灣及國際市場之佔有率,並提升整體影響力與國際競爭力。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2月2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2月2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此資產屬營業用資產,依規定不需出具估價報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4/0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周文祥/副總經理/民盛應用研發中心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劉龍樹/協理/民盛應用研發中心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退休
6.異動原因:退休
7.生效日期:114/04/04
8.其他應敘明事項:暫由劉龍樹協理代行職務,
俟後續適任人選經董事會委任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4/02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0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6/19(四)上午十時整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3F。(IEAT國際會議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5)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04月21日至114年06月19日。
(6)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4年4月20日(因最後過戶日114年4月20日適逢星期例假日,
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4點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掛號郵寄者以114年4月2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7)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修正章程」部份條文案。
(2)本公司擬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案。
四.其他議案
五.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
(1)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
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
(3)受理期間:自114年4月11日起至114年4月21日止。
(4) 受理處所: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會計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120號4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4/02
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因配合本公司營運規劃考量,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為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接續原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台中銀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之業務。
(2)實際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為主。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4/04/02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3/01/01~113/12/31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上市作業所需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4/04/02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勞訴字第276號
4.事實發生日:114/04/0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德信綜合證券(股)公司中正分公司(下稱本公司)因前營業員陳00等2人向本公司提出
請求給付退休金等之訴,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審理後於114年3月21日判決並於今日
收到判決文。
6.處理過程:
(1)被告(本公司)應給付原告1陳00新臺幣1220元,及應給付原告2陳00新臺幣6204元
,及均自112年2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2)原告其餘之訴回。
(3)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1%,原告1陳00負擔52%,原告2陳00負擔47%。
(4)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但被告以新臺幣1220元為原告1陳00,及以新臺幣6204元
為原告2陳00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4/02
2.公司名稱: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6.因應措施:公告重大訊息,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4/04/02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4/04/14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3年度財務報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0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4/0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89,82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13,11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92,13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4,47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94,37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94,37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3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76,50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50,68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25,82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