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榮空廚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長榮空廚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2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7公告內容:一、公告事項(一)開會日期:103年6月27日(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3年4月29日至103年6月27日(三)開會時間:上午11時正開會地點:桃園縣蘆竹鄉長興路4段63號3樓會議室(四)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報告。2.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102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2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4)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臨時動議。(五)本公司102年度盈餘分配擬訂內容如下:股東紅利為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元,計新台幣200,000,000元,董監事酬勞為新台幣4,200,000元,員工紅利為現金新台幣16,500,000元。二、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4月28日17時3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本公司股務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電話:(02)2500-1668(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欲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4月28日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部(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4月2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三、其他應公告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3月18日起至3月2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3月27日17時30分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本公司股務部﹝地址:10423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部洽詢(電話:(02)2500-1668)。(三)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股務部,電話:(02)2500-1668,並副知證基會。(四)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本公司股務部。
公告序號:1主旨:決定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之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2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元;茲經董事會決議,訂定102年7月16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7月12日起至7月16日止股票停止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7月11日(星期四)17時30分前逕至(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本公司股務部辦理過戶手續。﹝電話:(02)2500-1668﹞二、現金股利發放日:102年7月30日(星期二)。三、現金股利發放方式:本公司現金股利將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禁止背書轉讓)方式發放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股東。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新加坡商新翔集團有限公司、馬來西亞商馬來西亞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Mohd Salleh Bin Ahmad Tabrani)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所營事業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2/06/21_105/06/20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新加坡商新翔集團有限公司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北京首都國際機場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空廚業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主要經營大陸市場,與本公司有市場區隔,故對本公司台灣市場並無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SGD13.882百萬元/持股40%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長榮空廚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1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3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1公告內容:一、公告事項(一)開會日期:102年6月21日(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2年4月23日至102年6月21日(三)開會時間:上午11時正開會地點:桃園縣蘆竹鄉長興路4段63號3樓會議室(四)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報告。(3)本公司首次採用IFRSs之可分配盈餘調整情形及特別盈餘公積提列數額報告。2.承認、討論及選舉事項:(1)承認101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1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6)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3.臨時動議。(五)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擬訂內容如下:股東紅利為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元,計新台幣100,000,000元,董監事酬勞為新台幣4,200,000元,員工紅利為現金新台幣9,500,000元。二、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4月22日17時3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本公司股務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電話:(02)2500-1668(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欲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4月22日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部(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4月2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三、其他應公告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2年3月25日起至4月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4月3日17時30分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本公司股務部﹝地址:10423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部洽詢(電話:(02)2500-1668)。(三)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股務部,電話:(02)2500-1668,並副知證基會。
公告序號:1主旨:決定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之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1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元;茲經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7月16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7月12日起至7月16日止股票停止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7月11日(星期三)17時前逕至(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本公司股務部辦理過戶手續。﹝電話:(02)2500-1668﹞二、現金股利發放日:101年7月30日(星期一)。三、現金股利發放方式:本公司現金股利將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禁止背書轉讓)方式發放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股東。
公告序號:1主旨:決定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之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0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元;茲經董事會決議,訂定100年7月14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7月10日起至7月14日止股票停止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適逢例假日,務請於7月8日(星期五)17時30分以前逕至(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本公司股務部辦理過戶手續。(電話:(02)2500-1668)二、現金股利發放日:100年7月28日(星期四)。三、現金股利發放方式:本公司現金股利將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禁止背書轉讓)方式發放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股東。
主旨: 決定配息基準日 公告內容 本公司98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99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1.5 元;同時亦經董事會決議,訂定99年7月16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99年7月12日起至7月1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9年7月11日以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99年7月11日郵戳日期為憑)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2段166號2樓本公司股務部辦理過戶手續。(電話:(02)2500-1668);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99年7月30日,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股東。
1.股東會決議日:99/06/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嚴若琪、林寶水、鄭光遠、林曉華、張國華),新加坡商新加坡機場航站服務有限公司、馬來西亞商馬來西亞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Hayati Binti Ali)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所營事業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9/06/21~102/06/20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99/06/21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99,820,000股(共計99.82%)出席,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新加坡商新加坡機場航站服務有限公司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北京首都國際機場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空廚業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主要經營大陸市場,與本公司有市場區隔,故對本公司台灣市場並無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SGD13.882百萬元/持股40%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許可從事競業行為期間,如有法人股東依公司法第27條第3項規定改派代表人,對新任代表人亦有相同效力
主旨: 長榮空廚董事會決議召開99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1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23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1 公告內容: 一、公告事項(一)開會日期:99年6月21日(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99年4月23日至99年6月21日(三)開會時間:上午10時30分開會地點:桃園縣蘆竹鄉長興路4段63號3樓會議室(四)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98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98年度決算報告。(3)其他事項。2.承認、討論及選舉事項:(1)承認9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討論98年度盈餘分配案。(3)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4)討論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5)其他議案。3.臨時動議。(五)本公司98年度盈餘分配擬訂內容如下:股東紅利為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5元,計新台幣 150,000,000元,董監事酬勞為新台幣800,000元,員工紅利為現金新台幣1,523,233元。二、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99年4月22日17時3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本公司股務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電話:(02)2500-1668(三) 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99年4月22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部(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99年4月2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三、其他應公告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99年4月6日起至民國99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99年4月15日17時30分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本公司股務部﹝地址:10423台北市民生東路2段166號2樓﹞(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部洽詢(電話: (02)2500-1668)。(三)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5月1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股務部,電話:(02)2500-1668,並副知證基會。
1.事實發生日:99/03/30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523,233元董監酬勞800,000元﹝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0﹝3﹞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1.78643元
1.事實發生日:98/03/31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0元董監酬勞0元﹝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0﹝3﹞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1.88元
1.董事會決議日:97/12/16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美玉 長榮空廚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曉華 長榮集團駐中國大陸總代表5.異動原因:前任總經理退休6.新任生效日期:98/01/01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股東會決議日:97/12/1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新加坡商新加坡機場航站服務有限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所營事業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7/12/16~99/06/07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97/12/16股東臨時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99,820,000股(共計99.82%)出席,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新加坡商新加坡機場航站服務有限公司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北京首都國際機場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空廚業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主要經營大陸市場,與本公司有市場區隔,故對本公司台灣市場並無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SGD13.882百萬元/持股40%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7/03/31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9,500,000元董監酬勞3,850,000元﹝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0﹝3﹞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1.50180元
1.股東會決議日:96/06/0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嚴若琪、吳美玉、張國政、林寶水、陳欣德),新加坡商新加坡機場航站服務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泉來)、馬來西亞商馬來西亞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HayatiBinti Ali)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所營事業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6/06/08~99/06/07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96/06/08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99,819,000股(共計99.82%)出席,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新加坡商新加坡機場航站服務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泉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北京首都國際機場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空廚業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主要經營大陸市場,與本公司有市場區隔,故對本公司台灣市場並無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SGD13.882百萬元/持股40%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5/04/25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7,500,000元董監酬勞3,950,000元﹝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0﹝3﹞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1.44元
1.事實發生日:94/04/21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6500000元董監酬勞2500000元﹝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0﹝3﹞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1.34元
本公司92年度盈餘分配案,經93年6月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0.76元;同時亦經董事會決議,訂定93年11月12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93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3年11月5日(星期五)下午5時30分以前逕至(或掛號郵寄)台北市建國北路二段114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部辦理過戶手續。(電話:(02)25098720);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93年11月26日(星期五),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股東。
1.事實發生日:93/04/01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6500000元董監酬勞2500000元﹝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0﹝3﹞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0.67元
鉅亨網採訪中心/台北.5月12日 05/12 16:35 長榮空廚(991377)4月營收(單位:千元)項目 4月營收 1-4月營收本年度 60,353 324,693去年同期 77,679 314,942增減金額 -17,326 9,751增減(%) -22.30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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