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泰人壽(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4/302.發生緣由:為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提高資本適足率,並考量資金募集之時效性,擬以私募方式辦理資產作價增資普通股及甲種特別股,各以新台幣117.6億元為上限。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03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05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03公告內容: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年6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正。貳、開會地點: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3樓會議室。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財務決算表冊報告。3.101年度資產減損情形報告。4.修訂「董事會議事準則」。5.報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本公司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二、承認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承認案。2.101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2.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規則」案。3.修訂「公司章程」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肆、依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規定,自民國102年4月5日起至102年6月3日止停止本公司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4月4日適逢假日故務必請於民國102年4月3日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有出席股東會之權利。伍、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另行寄送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股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183條第三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之),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電話:02-27023999)。陸、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7條規定,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5樓 會計部),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柒、其他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2年3月29日起至102年4月8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6時)受理股東提案申請。凡有意提案股東務必請於民國102年4月8日18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本公司提案申請,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56號5樓會計部,電話:(02)2716-6888分機1700。捌、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3/212.發生緣由:會計主管邱弘裕業經董事會通過3.因應措施:依法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3/082.發生緣由:會計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新任會計主管任職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2/072.發生緣由:帳列以攤銷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進行未來現金流量測試之減損評估,其測試結果顯示減損損失金額合計為93,321,904元。 3.因應措施:依財務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公報之規定立即於101年11月之自結報表中認列減損損失93,321,904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1/09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2012年第20次資產管理委員會(101/11/9)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購買台北市南港區不動產及共同開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1/11/09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民國101年第20次資產管理委員會(101/11/9)決議授權董事長購買台中市西屯區不動產及不動產買賣契約簽訂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1/09/272.發生緣由:離職3.因應措施:待董事會決議後,再行派任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9/11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2012年第17次資產管理委員會(2012/9/11)決議授權董事長標購高雄市不動產事宜。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本公司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1/07/23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6/24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7/23公告內容: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7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正。貳、開會地點: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3樓會議室。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修訂「董事會議事準則」案。2.修訂「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準則」案。二、選舉事項:1.補選董事案。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肆、依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規定,自民國101年6月24日起至101年7月2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民國101年6月23日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有出席股東會之權利。伍、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十五日前另行寄送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股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183條第三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之),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電話:02-27023999)。陸、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開會二十三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5樓 會計部)。柒、特此公告。
公告本公司授權董事長於符合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相關法令規定下購買購買台中市不動產案。1.事實發生日:101/05/17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民國101年第12次資產管理委員會(101/5/17)決議授權董事長於符合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相關法令規定下購買台中市 不動產案、處理不動產買賣契約簽訂及後續與建商合作開發事宜。
公告本公司授權董事長於符合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相關法令規定下購買高雄市不動產案。1.事實發生日:101/05/14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民國101年第11次資產管理委員會(101/5/14)決議授權董事長於符合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相關法令規定下購買高雄市不動產案、處理不動產買賣契約簽 訂及後續與建商合作開發事宜。
公告本公司授權董事長於符合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相關法令規定下購買高雄市不動產案。1.事實發生日:101/05/07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1年第10次資產管理委員會(101/5/7)決議授權董事長於符合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相關法令規定下購買高雄 市不動產案、處理不動產買賣契約簽訂及後續與建商合作開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1/04/25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1年第9次資產管理委員會(101/4/25)決議授權董事長購買新北市不動產及後續與建商合作開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1/04/19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1年第8次資產管理委員會(101/4/19)決議授權董事長購買新北市不動產及後續與建商合作開發事宜。
公告本公司授權董事長於符合法令限額規範下與第三人購買高雄市不動產案並共同開發。1.事實發生日:101/04/02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1年第7次資產管理委員會(101/4/2)決議授權董事長於符合法令限額規範下與第三人購買高雄市不動產、處理不動 產買賣契約簽訂事宜並共同開發。
1.事實發生日:101/03/29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1年第6次資產管理委員會(101/3/29)決議授權董事長購買高雄市不動產及處理不動產買賣契約簽訂事宜。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0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0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07公告內容: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7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正。貳、開會地點: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3樓會議室。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財務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承認案。2.100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肆、依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規定,自民國101年4月9日起至101年6月7日止停止本公司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4月8日適逢假日故務必請於民國101年4月6日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有出席股東會之權利。伍、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另行寄送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股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183條第三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之),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電話:02-27023999)。陸、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7條規定,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5樓 會計部),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柒、其他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1年3月30日起至101年4月9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6時)受理股東提案申請。凡有意提案股東務必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於上述期間親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本公司提案申請,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56號5樓會計部,電話:(02)2716-6888分機1700。捌、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3/13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1年第3次資產管理委員會(101/3/13)決議授權董事長購買台中市不動產及處理不動產買賣契約 簽訂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1/03/08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1/3/8資產管理委員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購買台北市南港區不動產及不動產買賣及合建契約簽訂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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